法院在执行被告名下房产中突然死亡还能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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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11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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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1:20
*在执行被告名下房产时,出现被告突然死亡的情况时,是否还能继续执行要看情况。
法律分析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被执行人的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所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如继承人放弃继承,可直接执行遗产。如果被执行人死亡后有继承人继承被告的财产,那么被告生前的法定债务也一并继承,*可以继续执行。如果没有继承人,那*可以就执行标的以内执行被告的财产。若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那么如果其分立、合并,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来承受。如果作为法人的被执行人被撤销,又有权利义务的承受人,那么可裁定该承受人作为被执行人。如其他组织不能履行义务的,还可裁定执行对该组织依法承担义务的法人或公民个人的财产。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普通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按照执行*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1:20
*在执行被告名下房产中突然死亡是否还能执行需要根据情况而定。如果被执行人死亡后有继承人继承他的财产,那么他生前的法定债务也一并继承,*可以继续执行。如果没有继承人,那*可以就执行标的以内执行他的财产。
在正常情况下: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申请执行。*对原告与被告之间的纠纷作出的判决是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原告可以向*申请执行,由*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需注意的是。原告必须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后1年内提出申请。未按生效判决履行向原告支付货款的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同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1:21
看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死亡后有继承人继承他的财产,那么他生前的法定债务也一并继承,*可以继续执行。如果没有继承人,那*可以就执行标的以内执行他的财产。反正人死了你一时半会儿拿不到钱,先要等他的财产确定所属以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5 01:21
不影响吧。该拍卖的继续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