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11 18:2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0:18
一、《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按《条例》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4个月至8个月工资,其中: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十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2个月至4个月工资,其中:五级22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8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4个月。 二、河北省2010年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2692元。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692x14=37688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692x6=16152(如有参考价值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