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10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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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2:47
法律分析:中药材流通环节免税。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版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免税,是指的是某项应税行为,因为国家*的扶持,在销售环节不征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的免税、减税项目由*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