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13 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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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03:26
李和刘于一九八四年登记了婚姻。他们在一九八六年结了婚,生下一子。结婚时购置的砖砌的房子被改造成了两个楼层。自从李某在2003年外出后,他就没有回来过,音讯全无。2009年,她的老公刘某提出了与她的离婚诉讼。因李某失踪,故*未对其作出裁定。
今年四月,李某、刘某所住的房子被拆迁,拆迁款50万多元,加上被人侵占的土地5万多元,总计560,000多元。今年六月,离家18年、离婚12年的妻子李某,在今年六月忽然回到家中,起诉了刘某,并提出离婚。大同湖区*经过审查,认定该被征收的房产属于李某与刘某婚后共同拥有的,而李某与刘某在离婚时未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划分,但是无法认定李某已经丧失了对该财产的分割。天津男子获56万拆迁款前妻分走近一半,离婚后也存在共同财产吗?
这套公寓,是他们婚后买的,是他们夫妻俩的努力和努力。所以,他一开始就可以拿到一份,这和他走不走,离不离婚,都没有任何的区别。虽然说离婚了,但并不存在着可以解除的问题,而且,如果对方在离婚的过程中,将自己的遗产给了对方,并且有了相应的证明,那么这次的房屋被拆除,就与自己无关了,自己也没有任何的权力。至于遗产的分配,女人还好说,这是她的私房钱,总不可能几年都没有吧,再说了,*也是看在她常年不在家的份上,才给她的遗产减少了。
感情上,这个女人就是个败类,她不肯回去,也不跟她离婚,她的丈夫被判了离婚,她也没有任何音讯,她拿到了拆迁补偿,却在短短两个月内,就想要跟她平摊,实在是太荒唐了。为什么不能结婚?婚姻生活→婚姻关系的财产将成为夫妻共有的,离婚→夫妻双方共有的房产不被默认分配
因此,婚姻是如此的拧巴,你说的是财产权,唉,并不是这样。你说的不是财产权,是吗?如果要说某种程度上的产权体系,那就不能给出一个“程度区间”。具体是什么规矩,没人能说清楚,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那就是,这次的事情,绝对会闹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03:27
离婚之后并不存在共同财产,天津男子获56万拆迁款前妻分走近一半、主要是因为他刘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双方在离婚时没有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能因此推定李某放弃了财产的分割权利,故对于李某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03:27
也是存在的,因为离婚后夫妻双方可能还有财产没有分割完全,这就存在共同财产。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8 03:28
即便房屋拆迁是离婚之后的事,但赔偿款还是由共有的房屋转变而来,只是由物权变成了货币现金,这同样是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