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13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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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7 14:41
法律分析:医院未尽义务需担责,患者享有“告知权”。在治疗过程中措施的知悉选择权。在治疗过程中所需要花费的医疗费用知晓权。对于自己病情的了解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