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文章1 问答文章501 问答文章1001 问答文章1501 问答文章2001 问答文章2501 问答文章3001 问答文章3501 问答文章4001 问答文章4501 问答文章5001 问答文章5501 问答文章6001 问答文章6501 问答文章7001 问答文章7501 问答文章8001 问答文章8501 问答文章9001 问答文章9501

一个完整的要约最少要表达出哪两个要素?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13 19:03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02:27

摘要您好亲很高兴为您服务,感谢您的耐心等待。一个完整的要约最少要表达出标的物、数量两个要素。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24一个完整的要约最少要表达出哪两个要素?您好亲很高兴为您服务,感谢您的耐心等待。一个完整的要约最少要表达出标的物、数量两个要素。按照*法的合同法理论对要约的解释,要约成立的要件有四个: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要约人必须使接收要约的相对方能够明白是谁发出了要约以便作出承诺。因此,发出要约的人必须能够确定,必须能够特定化。虽然合同双方都可以作为要约人,但作为要约人的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不论是自然人或者是法人,只要是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要约人。如果是代理人,必须取得本人的授权,还必须说明谁是被代理人。作为要约人只要能够特定即可,并不一定需要说明要约人的具体情况,也不一定需要知道他究竟是谁。一个要约,如果处于能够被承诺的状态就可以,不需要一切情况都清清楚楚。如自动售货机,消费者不需要了解究竟是哪家公司安置,谁是真正的要约人。只要投入货币,作出承诺,便会完成交易。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合同因相对人对于要约的承诺而成立,所以要约不能对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相对人以外的第三人发出。但相对人是否必须是特定的人,则有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要约必须是向特定人发出,向不特定人发出的订约建议是要约邀请。因为,向特定人发出的要约,一旦承诺合同就成立,而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订约建议,承诺了也不会当然导致合同成立。另一种观点认为,要约可以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现实有许多向不特定人发出要约的情况。如自动售货机的设置,电车、渡船、公共汽车的行驶,戏院、电影院的开设。但不是说在一切情况下都可以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要约一般应向特定人发出。因为,相对人的特定化意味着要约人对谁有资格作为承诺人、作为合同相对方作出了选择,这样对方一承诺,一个合同就成立了。如果相对人不确定,则作为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就是不确定的,既然不确定,作出承诺后合同也不一定当然成立。如果是这种情况,把一项订约的建议作为一个要约就是不合适的,只能作为一个要约邀请。如果向不特定的人以出让某一特定物为内容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视为是一个有效的要约,则会造成一特数卖,当然不行。如果要把向不特定人发出的订约建议作为要约,必须限定条件来达到这一目的:在一特数卖的情况下,凡作出承诺的,合同均成立,但要约人要对作出承诺而得不到履行的受要约人承担违约责任。但这种规定是对要约进行了法律上的*,不是对要约的肯定,而是对要约的否定。自动售货机、公共运输事业在*法一般认为是要约方,但这种看法并非没有异议。一般认为,悬赏广告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一般情况下,悬赏广告所要求的事项是特定的,完成所要求事项的承诺人只有一个人,或只有很少的人。但无论有几人,如果符合广告的条件,做了广告所要求的行为,发出悬赏广告的人都必须按照广告的约定支付报酬。(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这一点很重要,很多类似订约建议的表达实际上并不表示如果对方接受就成立了一个合同,如“我打算五千元把我的钢琴卖掉”,尽管是特定当事人对特定当事人的陈述,也不构成一个要约。能否构成一个要约要看这种意思表示是否表达了与被要约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这要根据特定情况和当事人所使用的语言来判断。当事人在合同中一般不会采用诸如“如果承诺合同就成立”这样明确的词语来表示,所谓“表明”并不是要有明确的词语进行说明,而是整个要约的内容表明了这一点(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这要求要约的内容必须是确定的和完整的。所谓确定的是要求必须明确清楚,不能模棱两可、产生歧义。所谓完整的是要求要约的内容必须满足构成一个合同所必备的条件,但并不要求一个要约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要约的效力在于,一经被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可成立。因此,如果一个订约的建议含混不清、内容不具备一个合同的最根本的要素,是不能构成一个要约的。即使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也会因缺乏合同的主要条件而使合同无法成立。一项要约的内容可以很详细,也可以较为简明,一般法律对此并无强制性要求。只要其内容具备使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就可以作为一项要约。合同的基本条件也没有必要全部确定,只要能够确定就可以。但究竟怎样才算具备了使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如果法律有类似规定的要依据规定进行判断,最重要的是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按照美国统一商法典的规定的做法,一个货物买卖合同只要有标的和数量就是—个成立生效的合同。因为价格、履行地点与时间可以事后确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4条中规定:“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价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价。一个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此条仅要求货物是明确的,数量和价格只要能够确定就可以,就算是满足了要约的条件。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事事顺心工作顺利事业长虹。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
岚少(泪腺战士)有哪些精彩的实况可以看 花子的失落日记无法找到文件No such file or directory怎么解决啊... 梦见前男友让别的女人求婚的预兆 ...有没有适合求婚告白的地方,我想跟他重新开始? 大寒是什么节气大寒属于什么节气 ...从幸福到丧偶式婚姻:耳根子软的丈夫,究竟有多可怕? 如何理性的看待婆媳关系呢? 离婚财产分割一方不同意要采取什么措施 夫妻双方离婚一方不同意的该如何处理 求望晨莫及的代嫁:我本倾城全文加番外!! 经济法第三次作业 9题 高手解答~! 关于要约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B.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 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 10 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 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要约与承诺的撤回或撤销的表述,正确的是( ) 根据我国《合同法》,下列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关于“要约”的表述正确的是? “引号”的用法 成功人士有哪些特点 苏更生作家简介 苏更生资料 黄油常温放一夜可以吗 黄油常温放一宿会坏吗 有位同学学习舞蹈时不认真用什么谚语表示 有关“舞”字的成语或俗语,多多益善~ 这个是不是代表我得了抑郁症 如何与朋友圈客户互动? 路由器信道 是设置11 还是自动 你们说,无线路由器里面的信道是自动的好还是固定的好,要想网速稳定,掉线少,如果是固定的好,怎样才能 浏览网页:出现错误,无法设置属性“value”的值:对象为null或未定义 发票验旧出现无法获取未定义或null 在哪能免费下载济南市2010中考英语试题? 证件照怎么换底色 心梗支架后能活多久? 工伤职工康复期待遇怎么算? 水浒传第九十七回译文 “执委”是什么意思?- 问一问 国执委是什么意思 中国保健协会生殖健康分会执委单位是什么意思? 成语填空 [ ]人 [ ]笑 打门球技巧和方法 关于一个人笑的成语 浮动底薪什么意思 古代的姬是个什么意思啊? 保险业务员跟平台合作好不好? 如何申请百度应用平台的业务合作? 有人叫我什么姬,我怎么回他 保险业务员跟平台合作能提升业绩吗? 保险业务员跟第三方平台合作有作用吗? 想问下保险业务员跟平台合作推荐的客户质量高不高? 顶上花翎大钦差是什么动物 清代的官服饰品中常有“顶戴花翎”一说,是官位的象征标志, “花翎”是取自什么动物的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