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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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05:00
在60天宽限期内续交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超过60天之后仍未交费,两年之内可以申请复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 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
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扩展资料:
补缴条件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
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
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逾期还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06:18
可以续交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逾期2年以上没有交费,则保险合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本)第三十六条规定: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规定:
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一、保险合同效力恢复的解读
1、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是当事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的协议,投保者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当期的保险费,属于违约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对这种行为只是规定了合同效力的中止,至于保险合同是否能恢复效力,还需要合同双方的协商。所以,这条规定合同效力恢复的条件之一是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
2、投保人补缴保费。即保险人与投保人就恢复合同效力达成协议后,投保人还必须要补交保险费,这是投保人继续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实际表现。如果投保人不补交保险费,保险合同不能恢复效力。本条关于合同效力恢复的规定,对投保人与保险人都有好处。
二、对保险合同解除的解读
1、为了防止保险人和投保人对合同效力恢复问题的协商久拖不决,使保险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即本条规定的合同效力恢复的最长期限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在二年内双方就合同效力恢复问题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法规
参考资料来源: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本)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07:53
在缴费期内,如果过了每年约定的缴费时间后,有一个保单宽限期,期间保单也继续有效的。如果过了宽限期还未缴费,保险公司将自动垫付或进入保单中止期。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7 11:52
在60天宽限期内续交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