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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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1:39
银行里临时户、基本户、专用户、一般户最大的区别在于各自的定义不同;基本户可以提现。
具体的区别如下:
一、各自的概念不同:
1、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账户,是其主办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用于办理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规和规章,为对其特定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4、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二、一般户和基本户的不同
1、用途不同
基本户指的就是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一家企业必须办理并且只能办理一个,主要负责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收付以及转账结算等。
一般户则可以办理多个,一般都是因为借款或者其他结算需要而开设的。一般户只能办理现金缴存或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简单来说,基本户和一般户的关系类似于信用卡的主卡和副卡,它们最大的区别就是能否提现,基本户可以提现,一般户不能提现。
2、基本户和一般户都要备案
从税法来看,企业的所有银行账户都是需要向税务局报告的。
也就是说,在企业实际运作过程中,不是你用一般户走账告不告诉税务局的问题,而是税务局想不想来查你的问题!因为对税务局来说,你的所有银行账户,不单单是基本户和一般户,哪怕是临时户和专用户,它也是有权利来查询的。
3、基本户和一般户都要备案
从税法来看,企业的所有银行账户都是需要向税务局报告的。
也就是说,在企业实际运作过程中,不是你用一般户走账告不告诉税务局的问题,而是税务局想不想来查你的问题!因为对税务局来说,你的所有银行账户,不单单是基本户和一般户,哪怕是临时户和专用户,它也是有权利来查询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对公账号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2:57
银行里临时户、基本户、专用户、一般户区别:
1.性质不同:
(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它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3)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4)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用途不同:除一般存款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支取外,其他账户都可以提现。
3.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规,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4.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规和*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扩展资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存款人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存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本办法所称银行,是指在中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性银行、商业银行(含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本办法所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第三条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二)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第四条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第五条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第六条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
第七条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规和*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第八条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规,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九条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
参考资料:中国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4:32
区别如下:
1、临时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可开立临时存款帐户的情形包括: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临时帐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可以提取现金。
2、基本户是指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
基本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
3、专用账户指的是特殊用途的账户,可以提取现金,但得需要人民银行的报批,而且金额受*,一般的财政拨款和建设专用。
4、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本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科学院及其所属科学事业单位交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26号),财政拨款的确认依据:
一、直接取得(院内):
1.财政部直接拨付的经费:以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拨款单为财政拨款的确认证明;
2.中科院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之间转拨的经费:以取得的转拨单和汇款单为财政拨款的确认证明。
二、间接取得(院外):
取得的不是由财政部直接拨付,而是从其他部门取得的由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课题)经费,以中科院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与有关部门签定承担该项目(课题)的合同、协议、计划任务书,作为财政拨款的确认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政拨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6:23
专用账户是可以进行提现操作的,而临时户,基本户,专用户和一般户的四者区别如下:
定义不同
临时户存款人是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基本户基本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用途不同
基本户基本户是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开立临时存款帐户用于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专用账户是特殊用途的账户 可以提取现金 但得需要人民银行的报批而去金额受* 一般的财政拨款和建设专用。一般存款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银行开户手续
银行交验证件;
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开户行与存款人签订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开户行与存款人各执一份;
银行会送报人民银行进行批准核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银行结算账户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8:31
1、性质不同:
(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它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3)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4)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临时帐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2、用途不同:除一般存款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支取外,其他账户都可以提现。
3、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规,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4、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规和*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扩展资料: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节选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第十一条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一)企业法人。
(二)非法人企业。
(三)机关、事业单位。
(四)团级(含)以上军队、*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五)社会团体。
(六)民办非企业组织。
(七)异地常设机构。
(八)外国驻华机构。
(九)个体工商户。
(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十一)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十二)其他组织。
第十二条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第十三条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一)基本建设资金。
(二)更新改造资金。
(三)财政预算外资金。
(四)粮、棉、油收购资金。
(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六)期货交易保证金。
(七)信托基金。
(八)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九)*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十)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十一)住房基金。
(十二)社会保障基金。
(十三)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十四)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十五)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是指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资金。
因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应使用隶属单位的名称。
参考资料:中国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