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30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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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4-07 08:49
《证券投资基金法》确定了基金投资者拥有监督基金管理人行为的制度。即设立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者)大会制度,基金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会形式参与一些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决策。基金的持有人与基金管理人在许多地方都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因素,因而,二者之间的相互制衡就很有必要。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可以体现在第二十条第二款,基金管理人不得有“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行为。这将有助于改变目前某些基金管理人用封闭式基金为开放式基金接盘的现象,使人为调节基金净值,侵害所有人利益的行为不再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