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1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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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9:57
一、 刑诉法 鉴定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鉴定时间的规定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来分析,一般情况下,应当在案情的审理期间内进行各种 司法鉴定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57条规定“对于 证人 能否辨别是非,能否正确表达,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定。”《 人民*刑事诉讼规则 》(以下简称“检察规则”)第199条至第203条对鉴定、鉴定的启动、鉴定人的条件、鉴定注意事项以及鉴定人的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233条至239条规定了鉴定、鉴定的范围、鉴定机构人员、鉴定的批准程序及对鉴定过程的具体要求。这些都是对“刑诉法”中关于“鉴定”的规定的具体细化和补充,可操作性更强。 二、 刑事司法鉴定 的程序具体如下: 1、选定鉴定人。鉴定人的选定有两种方式:一是指派,即由*机关或者人民*,指派其内部的刑事技术鉴定部门具有鉴定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二是聘请,即由*机关或者人民*聘请其他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指派、聘请的鉴定人应当是具有某项专门知识,而且与本案和本案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能够保证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的人。 2、侦查机关应当为鉴定人进行鉴定提供必要条件,及时向鉴定人送交有关检材和对比样本等原始材料,介绍与鉴定有关的情况,并且明确提出要求鉴定解决的问题,但是不得暗示或者强迫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意见。 3、鉴定人进行鉴定时,应当遵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4、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意见应当对侦查人员提出的问题作出明确的回答,并说明其科学或者技术上的根据。实践中,鉴定意见一般用鉴定书的形式制作。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5、侦查人员对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应当进行审查,如果有疑问,可以要求鉴定人作补充鉴定。必要时,也可以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重新鉴定。 司法鉴定的作用在于对 证据 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案件的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在司法鉴定的时候出现干扰或者其它不合法的问题,对案件的审理会增加干扰性,不利于案件犯罪事实的认定。在司法鉴定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不得随意更改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