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1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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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1 14:17
法律分析:1、育龄夫妻持所需材料向乡镇(街道)登记、申领生育服务证;2、育龄夫妻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发证机关应当场发给《生育服务证》;3、对于材料不齐、不符合规定形式或者需要对提供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出具受理回执,并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发给《生育服务证》;
法律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第十六条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或者*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