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1 08:35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0:51
员工有权辞职,企业不得设置任何的*。《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作为员工,提前30天,按照公司的规定,向公司领导递交了辞职报告,是可以辞职的。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不办理离职手续,更不能扣发工资。
很明显,企业的这种行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企业为了获取员工掌握的客户信息,采取这种方式是不明智的。企业不能为了争取自己的利益,去侵犯员工的个人利益。这是法律不允许的。作为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开具离职证明,办理相关的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
1、公司卖的都是大型机器设备,你不懂技术,根本无法和客户交流。也许有人会说销售时带一个技术工程师不就可以了!工程师不可能随叫随到,工程师不会销售,把握不住客户的需求和痛点,在解释问题时过于直接,甚至会暴露出产品出现的不足之处!
2、公司的客户大部分都是500强客户,整体素质比较高,更注重技术和经验的交流。不是那种酒桌上推杯换盏就可以谈下来的。公司的销售不是卖一个杯子、一件衣服,光凭借着三寸不烂之舌就可以卖出去。不仅要懂技术,还要会和这些高素质客户交流!公司里的其他销售都没有老周的技术能力强,而且客户的开拓和维护能力也不如他。老周逐渐成为公司的王牌销售!
要说老周怎么谈下来的客户,除了自身的销售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之外,就是想客户之所想,把客户当作亲人,恨不得变成客户肚子里的蛔虫!老周可以忘记自己孩子的生日,但是客户的生日、客户孩子的生日记得比谁都清楚!都要送上精心准备的礼物。客户的任何需求,哪怕只是一个小的疑问,老周都要查大半天资料,给客户做出一个方案,把方方面面的情况都为客户想到。以这种敬业精神,想谈不成客户都难!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0:51
这样做是合理的,有公司的平台所以才会有你手里的客户,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很正常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0:52
我认为是比较合理的,因为毕竟是老板给你提供的平台让你做事,所以说还是要交出来比较好一点。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0:52
这样的做法是特别不合理的,而且也是特别不尊重人的,而且也侵犯到了员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