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28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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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0:40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符合个税专项扣除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报个税抵扣,减轻纳税人的个税负担,个税专项扣除的专项是指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大病医疗以及赡养老人这六项。
1、子女教育。年满3岁的子女正在进行学前教育,或子女在进行全日制的学历教育,那么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申请个税抵扣,如果纳税人有多个子女都符合条件,那么每个子女都可以享受1000元的扣除额度。具体的扣除人可以由父母选择确定由一方进行扣除,也可以父母两人分别扣除500元;
2、继续教育。纳税人本人如果正在进行学历、学位教育,或者是在进行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那么可以申请个税抵扣。进行学历教育的纳税人可以享受每月400元的扣除额度。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在获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以一次抵扣3600元。
3、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或其配偶单独或者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屋为境内首套住房,并且目前正在还贷,那么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最长扣除期限为20年。
4、住房租金。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每月有住房租金支出,那么可以申请住房租金个税抵扣,抵扣额度根据工作地区不同,分为1500元、1100元、800元三个标准。注意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不同同时享受。
5、大病医疗。在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的部分金融如果累计超出15000元,可以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申请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最高抵扣额度为8万元。
6、赡养老人。只要有一位被赡养人年满60岁,就可以申报个税抵扣,被赡养人是指父母、以及子女均失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每月扣除标准为2000元,独生子女可以一人享受2000元,如果是非独生子女,需要分摊2000元额度。
纳税人可以根据个人个税专项扣除细则来比对个人条件,如果满足条件的,那么可以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信息表,填写好后可以选择交给纳税单位,也可以自行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