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28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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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训对象:全省普通中学全体在职教师。
2、培训要求:从2009年至2013年,全省每位中学教师应完成至少240学时的在职非学历进修培训,每年要取得继续教育学分至少10学分,五年共取得继续教育学分至少50学分。 1、全员培训内容与形式
(1)深入学习贯彻新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推进师德教育;深入开展中小学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宣传活动,组织“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和上海教师的启示”巡回报告,展示新时期人民教师的精神风貌,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广泛开展师德读书活动,讲述教师自己的教育故事,反思师德师风。
(2)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推进,全面开展以课标与教材相结合的新教材研习培训:按乡镇、市县重点和省属重点学校分类、分层、分科进行学科、学段教材培训。
全体在职中学教师根据自己所任学科(或主要学科)选择培训内容。乡镇及市县非重点学校初中教师由本市县教师培训机构协调组织,在区域校本培训共同体进行培训;市县重点中学、省级校本培训示范校及省属重点学校的初中教师、全省高中教师一律以校本培训形式在本校开展教材研习。从2010年开始,每年分学段对参训教师明年所教教材进行培训,经过三年,在本轮培训周期内完成全部初、高中阶段学科教材的培训。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负责为市县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发布培训指南,统一学分登记。
(3)以教学常规五环节(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评价)为核心,根据学校、教师的特点,开展教学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提高培训,夯实、提高教师教学基本功,切实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教学基本功培训在省培训机构组织培训者培训基础上,由市县培训机构指导,以区域校本培训共同体形式,在本轮培训周期内分阶段完成教学常规基本技能的培训。教学技能考核由市县教师培训机构组织,统一登记学分。各市县可以按学科、分区域组织若干个校本培训共同体,把教材培训和学科教学技能培训统一进行。
(4)班主任专项培训由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统一培训内容并组织省级培训者培训,市县培训机构进行市县基地培训和学校校本培训。
(5)以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标准》为依据,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在基本完成中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初级培训和考试的基础上,分批、分阶段、分地区开展中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和考试。
2、全员培训的教材管理
全员培训课程分省级地方课程、市县级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大类。省级课程的使用教材由省教育厅组织课程专家组审议,统一指定。市县级地方课程的教材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市县课程专家组审议经报省课程专家组审核,选择使用。校本培训课程的教材由各学校自主选择,经市县课程专家组审议备案。
全员培训的省级课程安排见附表,具体内容将由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印发“新一轮中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意见”,供实施参考。
市县级地方课程开设要充分考虑本地教师专业发展的实际,选择那些既符合本市县教师发展需要,又有本地教师培训资源保证的教材。
校本培训课程的设置,应基于学校发展、基于本校教育教学问题、基于教师个人成长的需要,开发或选择有利于以案例为支撑的情景学习、以问题为驱动的行动学习、以交流互动为基础的合作学习、以经验提升为目的的反思学习、以发现规律为追求的研究学习的校本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