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28 02:5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30 14:38
省教育研究培训院负责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我省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标准,做好必修课程的建设,选定或编写必修课教材,并指导各市县、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开发有特色的选修课程与培训教材,开展菜单式培训。
加强培训者及培训管理者的培训。结合课程培训和管理的需要,举办专门的培训者或培训管理者培训班;加强教师培训机构专任教师的继续教育,要求每年参加脱产学习的时间不少于24学时;重视兼职培训者队伍的建设,充分利用省、市县学科教研员以及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组建优秀的兼职培训者队伍。
加强我省教师培训专家资源库的建设。由省级教师培训机构负责,针对培训课程的设置,在全省统一建立课程培训专家资源库,为培训力量薄弱、资源不足的市县提供师资支持,确保各项培训工作的实施,保证培训的质量。
充分发挥现代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创新教师培训模式,积极开展教师远程网络培训的实践和探索,以实现全面、大规模开展教师培训和区域教研,创建良好的研训氛围,提供高水平的专业引领,促进城乡教师培训工作的均衡发展。
坚持基地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我省中小学校校本研训制度。同时,按照《海南省中小学校本培训示范学校管理规定(试行)》(琼教师〔2007〕26号),充分发挥校本培训示范学校的作用,促进我省校本研训制度的全面推进。
实行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期满检查与评估制度。本培训周期期满后,由省教育厅组织检查评估组对全省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终结性检查和评估。对每年达到规定的学分、年审合格的小学教师,由省教育厅颁发2009—2013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