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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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29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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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05:09
中国经济法产生的原因和发展道路与美、德等资本主义国家有明显不同。
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其经济职能不是作为市场缺陷的补救措施而产生的,这里一开始国家就全面介入经济生活,全面担负经济组织管理职能,实行计划经济*,基本上排斥和取代了市场的作用。可以说,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不存在经济法,而是以行*管制经济的运行。
直至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经济法才与市场经济相伴而生,其产生原因是克服转型期市场的缺陷。
中国正处于*转轨的时期,市场经济本身还处于成长阶段,离真正成熟的市场经济还有很远的距离,因此它具有转型期市场特有的缺陷,即市场发育不成熟,市场体系不健全。由于长时期计划经济*的实行,市场治理机制的萌芽遭到了彻底的破坏。实行*改革和转轨以后,逐步改变“国家统制经济”局面,国家权力因素逐步受到节制,市场开始发育和逐渐成长。但是就目前情况而言,市场依然是不成熟的。例如,土地等基本生产要素不能进入市场进行流通和交换,资本市场发展严重滞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所造成的市场分割现象非常严重,价格刚性或受到认为因素的干涉而不能反映真实的市场供求。在一些领域,不仅进入壁垒很高,退出壁垒也很高,资源的自由流动与优化组合受到了极大的影响。这些缺陷靠幼稚的市场无法调节,因此需要国家在组建、培育市场方面做大量的工作,这也成为了中国经济法产生的原因。
同时,由于中国转型期市场的不完善,使得市场发育不成熟与一般市场缺陷交织在一起,二者相互强化,加剧了一般市场缺陷的影响。例如,信息不对称是市场缺陷的一个表现,它虽然造成消费者弱势地位并使经营者有机会欺诈消费者,但在相对完善的市场上,由于市场的统一和开放,交易者之间难免重复博弈,信息优势者具有主动提供真实信息的动机,信誉成为大多数人都看重的“资本”,因此,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市场失灵可以大为减少。相反,如果市场不成熟,这种市场的自我净化功能将难以实现,并且会放大市场缺陷带来的恶果,同时进一步阻碍市场的成熟与完善,震惊全中国的“三聚氰胺”事件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所以,中国经济法还担负着弥补一般市场缺陷的重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05:09
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