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28 14:1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23 16:54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下面是乡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清明节期间群众上坟烧纸、扫墓、旅游踏青等活动大幅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严防森林火灾,建设美丽洛江”专项活动(泉洛森防指[20XX]19号文)要求,结合省、市、区森林防火相关精神,特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实际,着重按照“防火责任、火源管理、队伍建设、设施建设、扑火指挥”等五个方面的内容组织实施,以全面提升我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能力,促进我镇森林防火工作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马甲”及马甲小城镇试点建设做出贡献。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各村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要针对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各项防范工作落到实处,责任落实到人。要严格实行挂村领导带队分片包干制度,镇下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山头的层层落实责任制,把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凡因人员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以及发生火灾后指挥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清明节期间,我镇将派出专门的森林防火督导组,到各村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三、切实加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森林防火氛围
镇林业站继续出动宣传车到各村进行巡查广播,各村护林员要开启村村通广播、开辟森林防火宣传专栏,要以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为重点,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各村的主要路口要设置森林防火宣传布条,每个村的宣传布条不少于2条。学校及时开展对中小学生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通过大张旗鼓的森林防火宣传,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
四、进一步加大巡防巡查力度,切实抓好野外火源管理
(一)加强护林员巡山,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1、是重点做好日常巡查:在3月15日至4月15日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全体护林员必须上山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处置;
2、是重点时段督查:镇林业站要对护林员巡山和扑火队伍待命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
3、是重要部位严查:镇下村干部、林业站要提前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排查风景旅游点、山林周边、坟场周边等。
4、是做好重点人员的监护工作:各村上报痴呆、精神病人名单、监护人名单,指定专门人员进行管护。
(二)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杜绝一切火源上山。林业站、各村要总结前三年设卡经验教训,合理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镇*将于4月3日至6日组织人员(由森林*、派出所、镇*、执法中队、村干部抽调上百人员组成)在二甲后坂、双溪口路口、梧峰炉田路口、马甲洞顶路口、新庵公墓区、新民片大深埔路口共6处设卡。我镇除设立镇级检查站外,各村要在各自进山路口或重点部位设置村级检查站,以达到杜绝将烟花、爆竹等火源带上山危害森林防火安全的情况发生。
(三)要做好火情监测,坚持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确保一有火情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使森林火情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严阵以待,切实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镇林业站牵头建立镇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和规范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制定镇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和检查管理制度,确保应急需要。建立不少于50人装备的应急物资储备库。
各村要按照森林防火预案中的职责要求,积极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区级扑火队和村级扑火队要全部到岗到位,进入战备状态,严阵以待,做好应急扑火的准备。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村主要领导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指挥,特别是分管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各扑火队必须服从领导指挥调度。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放在森林火灾扑救指挥工作的首要位置,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六、进一步强化防火值班制度,确保指挥、通信通畅
清明节期间,镇林业站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问题的发生。确保森林火情动态、扑救情况和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的发生。
七、具体要求
(一)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各村要成立一支扑火队伍(森林面积超3000亩的30人,森林面积3000亩以下的20人),并将名单、联系电话上报镇林业站。镇林业站要将区级扑火队伍进行分组,结合我镇实际,服从领导指挥调度,到指定地点待命。(拟在新民片大深埔、娘宫路口、梧峰村部、马甲镇*四处待命)
(二)落实经费保障。及时下达清明节期间防火经费补助(森林面积超3000亩的3000元,森林面积3000亩以下的2000元),各村同时结合本村实际配套相应资金。对清明节防火工作实施开展好的村,将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凡对实施工作塞责应付,未如期达到实施工作目标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镇林业站、各村要配合区森林*和区林业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力量加大清明节期间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从快从严处理肇事者,并将案件查处情况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及时向群众发布,起到查处一人,教育一方的效果。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从源头上清除火灾隐患,杜绝森林火灾发生,保护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县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伍志平任顾问,县*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谷文中任组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县委督查室主任吴志强,县*办公室副主任杨国宏,县林业局*李家国任副组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森林**曾亚历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防火责任,做好防控措施。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五包”责任制(县级领导包乡、乡级领导包村、村级负责人包组、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重点区域、护林员包山头地块)。清明节期间,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按乡镇(场)的行政区划划分成25个责任区,明确责任,由县级领导分片负责,联系指导各乡镇(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山有人管、火有人扑、责有人担。县直各部门要在清明节到来之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承诺书”(见附件),各单位干部职工的承诺书在4月3日前送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森防办)。各乡镇(场)要在清明节到来之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坟墓场、重点林区、重点隐患部位的茅草、枯枝杂叶等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并开设好防火隔离带,工作开展情况以表格形式在3月31日前报县森防办;清明节期间要在重点林区道口设立临时性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林区祭扫、踏青游玩人员及车辆要造册登记,要组织乡、村两级巡查人员进入重点墓葬区、火灾多发区进行全方位火源巡查,禁止携带烟花进入林区,凡遇祭扫明火要及时妥善处置。旅游景区要在景区内设置火种收集点,重点部位要设置防火宣传警示牌。
(二)强化防火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加大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县林业部门要在清明节到来之前开展一次大型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XX县*禁火令》。清明节期间(3月20日至4月8日),宣传部门要在《宜章新闻》开设森林防火宣传专栏,及时播放森林防火快讯,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主流媒体大力倡导群众文明祭祀、文明祭扫、鲜花祭祖,营造浓厚的禁火防火氛围。教育部门要在清明节放假前组织学生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四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场)务必在清明节前落实好在集中墓葬区、重要林区的各个进山路口设置至少1块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的工作,要安排各行政村组织召开村民会议,加强对返乡祭扫人员的宣传,严防祭扫时发生森林火灾。
(三)加强值班备勤,强化应急处置。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不得出现脱岗、漏岗现象。清明节期间(4月1日至8日)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辖区森林火险、火情动态,并按照森林火情日报告制度的要求,在每日17时前报县森防办。各乡镇(场)要安排足够人员值班值守,并将值班人员名单和带班领导的联系电话在4月3日前报县森防办。清明节期间,如遇有高火险天气,要按照《XX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确保有一名主要领导到岗安排、督查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科学处置,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同时要将火灾发生情况及时报告县森防办,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越级上报。
(四)严格督促检查,强化责任追究。清明节前,县委督查室、县*督查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成立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县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单位森林防火承诺书签订情况、各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四个一”宣传教育情况、各乡镇(场)对坟墓场清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计扣年度综合评分;对因工作不到位而发生森林火灾的,将严格按照《XX县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XX县贯彻实施〈XX县*禁火令〉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顶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站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之一,努力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要组织召开会议,精心部署,切实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坚持“预防为主、防打结合”的火灾扑救方针,做好扑救森林大火的思想准备。
(二)人员组织要到位。清明节期间如遇有高火险天气,各乡镇(场)及森林防火相关单位原则上取消休假,各乡镇必须落实好30人以上的森林火灾应急扑救队伍,同时要积极调动支村两委干部、森林防火护林信息员参与森林火灾的管控、巡查、扑救等工作,对重点地段、集中墓葬区域要安排专人严防死守。县森林消防大队、县*灭火救援队伍要充分发挥作用,时刻做好扑救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准备,保证发生火灾时拉得出、扑得灭。
(三)物资准备要到位。清明节期间,县、乡两级要备足配齐扑火物资,切实加强扑火物资的储备管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500名以上扑火人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各乡镇指挥所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10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协调调度,做好满足扑救重大森林火灾的物资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