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29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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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6 02:28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会计证自发证之日起6年内有效。旧版会计证的有效期自2008年、2009年换证之日起计算,新版会计证的有效期自换发之日起计算。哈尔滨财政局会计科按照会计证属地管理原则,安排办理本管辖区内会计证的换证工作。
换证办法
(一)换证时间
1、会计证到期前6个月内。
2、因旧版会计证样式自2019年7月1日起作废。在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3月1日期间发放的旧版会计证应于2019年7月1日前6个月内办理换证。
(二)换证条件
1、持证人员所持证书为有效会计证并已到换证时间。
2、持证人员按时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在2013年12月31日前应完成的继续教育要完成规定学时并考核合格。
(三)换证流程
1、更新信息。持证人员登陆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网站(www.ljkjw.gov.cn)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其中:持证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以及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受到表彰奖励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证,到哈尔滨市财政局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2、等级变更。持证人员按照《哈尔滨市财政局下发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确认办法的通知》(哈财会发〔2012〕3号)规定办理等级确认或等级变更。
3、填写并打印换证登记表。持证人员登录黑龙江财政厅会计管理局网站,点击会计人员信息查询系统,查看个人基本信息;登录信息采集系统,点击“数据采集”菜单,选择变更的信息项修改信息;上传一寸白底近期免冠彩照;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预约时间并进行现场确认,一旦保存成功不可修改,届时未到现场确认须重新选择预约。(未到换证时间或个人继续教育信息不全,解决办法是按提示时间办理换证或联系继续教育部门补全继续教育)。预约成功后,提示下载打印《黑龙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并本人签字;按照预约时间、地点携带变更信息表和换证有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4、现场确认。持证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有效会计证原件、填写准确完整的《黑龙江省会计证定期换证登记表》、2张一寸白底近期彩照、持有旧版会计证的高级会计师应同时带《黑龙江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原件,到哈尔滨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换证手续。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换证的,应同时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5、审核换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对持证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会计证“换证记录”页注明换证时间及有效截止日期,并加盖会计从业管理机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用章”。
(四)换证费用
会计证换发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其他事项
1、第一次换发新版会计证时,旧版会计证和高级会计师持有的《黑龙江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收缴并按规定销毁。
2、在应换证期间内,持证人员需要办理会计证转籍手续的,应在办理换证手续后方能办理调转。
3、会计证丢失或毁损应办理补办手续。如在应办理换证期间内丢失或毁损的,持证人员应持补*书有关材料和换证有关材料,合并办理换证手续。
四、逾期未办理换证的处理办法
会计证为证明持证人员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法律文件。持证人员如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原会计证到期失效。如需重新取得会计证,按《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取得会计证的相关规定办理。
重新取得会计证的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时间计算办法如下:
1、持证人员如已经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会计人员基本信息中“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和会计证“首次发证日期”按原会计证信息填列。
2、持证人员未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学分的,从事会计工作时间重新计算。会计人员基本信息中“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和会计证“首次发证日期”按重新取得会计证时间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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