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1 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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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8 04:46
法律分析:2022北京产假最新*
1、根据市十五届*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可知:北京产假最新*从2021年11月
26日开始计算,女方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30天增加至60天;即北京产假为:98天+60天=158天。
2、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30日调整为60日,男方享受陪产假15日。男女双方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
3、条例调整完善了本市的生育*,明确本市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同时删去了有关社会抚养费、行政处
分、纪律处分等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处理措施。
4、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
5、对于女方的生育支持优待*也给出了进一步提升空间,根据条例规定,女方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即加上国家规定
的98天正常产假,女方最多可享受到8个月左右的生育假期。
6、若夫妻双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调整延长生育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生育假
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天数;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