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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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07:42
这句话的意思是文章应该为时事而著作,诗歌应该为现实而创作。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这既是古训,又是历代文人富于历史使命感的一种集中概括。一方面是反映时事,另一方面是为现实而作。
该句是出自唐代文学家白居易创作的一篇散文《与元九书》,白居易从自己的勤学苦读,谈到仕宦之后潜心诗歌创作,以及作品的巨大影响,在总结创作经验时,着重谈到文学创作与现实的关系,得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结论。这篇散文平易流畅,洋洋洒洒,思想感情坦露无遗,语言文字通俗浅白。
选段原文如下:
家贫多故,二十七方从乡赋。既第之后,虽专于科试,亦不废诗。及授校书郎时,已盈三四百首。或出示交友如足下辈,见皆谓之工,其实未窥作者之域耳。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时皇帝初即位,宰府有正人,屡降玺书,访人急病。
白话文释义:因家庭贫困而又多事故,直到二十七岁我才应进士试。考中以后,虽然专心于分科考试,还是没有停止做诗。到了做校书郎的时候,诗作足有三四百首。有时拿出来让足下这样的朋友们看。大家一见都说写得工巧,其实我并没有达到诗作者的水平。
自从到朝廷作官以来,年龄渐长,经历的事情也渐多,每逢与人谈话,多询问时政,每逢读书史,多探求治理国家的道理。这才知道文章应该为时事而著作,诗歌应该为现实而创作。这时候,皇帝刚刚继位,*之中有正直的人士,屡次下诏书,调查人民的疾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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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与元九书》写于元和十年(815年),当时四十四岁的自居易正在江州司马任上。从二十九岁进士及第后,经过十多年的宦海风波,被贬到江州当一名有职无权的司马,经历了他人生中最沉重的打击,内心充满愤慨和忧伤,思想上也不免矛盾和彷徨,这时收到时任通州司马的好友元稹寄来的《叙诗寄乐天书》,乃思前想后,有感而发,在寒冬腊月的偏僻小城里,写下这封内容丰富、感情真挚的长信。
白居易作文和他写诗一样,思想感情袒露无遗,语言务求通俗浅白,形成独特的艺术风格。这篇文章是在吸取前代和同时代作家所提出的诗歌创作理论的基础上,加以发展,形成自己的诗歌理论的纲领,总结他创作*讽谕诗的经验,观点鲜明,文字生动流畅,有较强的说服力,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这篇散文在简要地叙述他写作这封信的目的之后,以大量篇幅,列举文学史上大量作家和作品,用十分简洁的语句,叙述历代诗歌发展变化的概况,阐明《诗经》以来反映现实的优良文学传统。
他从“六义”着眼,强调“风、雅、比、兴”是“六义”的精髓,并从“六义”的兴起、削弱,以至逐渐衰微、消失,评价不同时期的诗歌创作,虽然还不能概括从上古到中古诗歌发展的全貌,但基本上能自圆其说,成一家之言。
他还提出诗歌的内容必须做到“根情”、“实义”,就是说诗歌所体现的感情和意义,正像植物的根和果实一样;而形式上的“苗言”、“华声”,是指诗歌的语言和声韵只是苗和花。只有根深,才能叶茂,开出鲜艳的花朵,结出丰硕的果实。这个比喻十分形象地说明诗歌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即内容是诗歌的根本,形式必须为内容服务,只有内容与形式相统一.才能发挥它的社会功能。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07:42
文章合为时而著 歌诗合为事而作——读白居易《与元九书》札记唐代现实主义诗人自居易,不仅因其大量富有思想和艺术价值的诗篇名于世,而且还有许多关于诗歌创作的真知灼见传于后。他于唐宪宗元和十年(公元815年)给诗人元稹的一封信《与元九书》就是“痛诗道崩坏”,“欲扶起之”而作,故“粗论歌诗大端,并自述为文之意”。白居易在这封信中提出了“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主张,重申了我国现实主义的文学传统,针砭了当时又将躁起的浮艳诗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推动了当时的新乐府诗歌运动。白居易本人实践这一理论,写下了一批有价值的诗篇,他的这些理论和创作,至今仍不泯其光辉。“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自居易诗论的纲。“为时而著”,是说创作要适应时代的需要,要对时代的发展起促进作用,“为事面作”,系指创作要缘事而发,于事有益,“为时”,强调了创作与社会*的关系,“为事”,突出于创作与现实生活的联系。“为时”、“为事”,都强调了文学对社会生活的积极作用。白居易以现实主义为出发点指出了文学创作的依据、目的和功用。白居易认为“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指出了构成诗歌内容和形式的诸要素,同时突出了感情的重要意义,把它比作植物的根。这是因为“感人心者,莫先乎情”。白居易在此不仅将诗和其他的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区别了开来,而且和其他文艺形式作了区分。他指出诗歌创作的过程:“大凡人之感于事,则必动于情,然后兴于嗟叹,而形于歌诗矣。” (《策林六十九》)既然诗是因事而孕,因情而娩,那它就能打动人心,因为上自圣贤,下至愚騃,“未有声入而不应,情交而不感者”。人是有感情的,富有感情的诗歌自然能拨动人的心弦。正由于白居易理解了诗的特性,才提出让诗发挥它的社会作用:“补察时政”,统治者可以借诗而知民情,从而改除弊政;“泄导人情”,人民群众可以因诗而明善恶,从而抑邪扬正。以此,吏治得清,民风可淳。既然诗产生时是受制于“时”植根于“事”,产生后又作用于“时”触及于“事”,那么诗当然是“为时”、“为事”而作了。“为时”、“为事”而作,是为了“救济人病,裨补时阙”。白居易认为写作不是为了个人消闲遣兴,逞才显能,也不是以此阿谀迎逢,*。他指出:“以康乐之奥博,多溺于山水,以渊明之高古,偏放于田园。”而《诗经》的讽谕传统已失掉了。谢灵运留连山水之间,陶渊明吟唱田园之内,诗的战斗锋芒已销磨了。谢眺《晚登三山还望京邑》中的名句“余霞散成绮,澄江净如练”,鲍照《玩月城西门》中的佳语“离花先委露,别叶乍辞风”,状物摹景可谓神形毕肖了,而白居易却认为“丽则丽矣,吾不知其所讽焉”,由于没有讽谕社会的内容,只是“嘲风雪,弄花草”,社会意义也就不大。至于以诗来取悦邀宠,就更不可取,当入唾弃之列。白居易有云:“郊庙登歌赞君美,乐府艳词悦君意。若求兴谕规刺言,万句千章无一字”。“夕郎所贺皆德音,春官每奏唯祥瑞。君之堂兮千里远,君之门兮九重閟。君耳惟闻堂上言,君眼不见门前事。贪吏害民无所忌,奸臣蔽君无所畏。”(《采诗官》)那些谗邪小人,闭着眼睛说瞎话,昧着良心唱赞歌,一味的*,尽情*,“救失之道”遁迹,“谄成之风”大炽。如此下去,最高统治者不见弊端丛生,只道歌舞升平,不闻啼饥号寒,只知琴瑟钟磐,必然使得贪官横行无忌,污吏胡作非为。从上述可见,白居易不仅希望诗人说实话,说真话,而且提倡要为人民说话,敢于针砭时弊乃至于指出统治者为政之得失。“为时”、“为事”而作,“欲开壅蔽达人情,先向歌诗求讽刺”(《采诗官》)。白居易认为唐代大家李白、杜甫,虽然才气横溢,奇思超群,可是“索其风雅比兴,十无一焉”,杜甫可传之作有千首之多,而象《新安吏》、《石壕吏》、《潼关吏》、《塞芦子》、《留花门》等诗,以及“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些富于讽谕的诗句,“亦不过三四十首”。他很重视讽谕诗,将其列请首位。所谓讽谕诗,他说:“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他说这种诗长于“美刺兴比”,“意激而言质”,切中时弊,痛下针砭。白居易创作了讽谕诗一百七十多首:其中《新乐府》五十首,《秦中吟》十首,都是很负盛名的。象《二王后》、《太行路》、《骊宫高》等,直接对皇帝的行为进行了指责和规戒;《捕蝗》、《蛮子朝》、《盐商妇》等,抨击了官吏、时政之弊;《新丰折臂翁》、《杜陵生》、《缭绫》等,揭露了不合理的制度给人民带来的苦难;《胡旋女》、《井底引银瓶》、《时世妆》等,则批评了一些不良的社会习俗。总之,他讽刺的矛头指向各个方面,不怕位高势大,不惧流言蜚语,为了使讽意显豁,他“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 (《新乐府序》),有的并以“小序”点明作意。“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轻肥》)“岂知阔乡狱,中有冻死囚”(《歌舞》)“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买花》)“织者何人衣者谁?越溪寒女汉宫姬” (《缭绫》) “嗷嗷万族中,唯农最辛苦” (《夏早》)“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 (《杜陵叟》),都爱憎分明,感情强烈,语言犀利,这种讽刺无疑是对人民有利的。有人认为白居易的诗是“为君”的,是“愿得天子知”的,从而贬低它的思想意义,殊不知他“惟歌生民病”,“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二首之二),以社会底层的卖炭翁、卖花女、采地黄者入诗,为民请命,人声疾呼,不是难能可贵的吗!“为时”、“为事”而作,则要求“意激而言质”。感情激烈,语言则要质朴,形式要通俗,这才能上下流通,四面传播,扩大社会效果。白居易总结他的通俗诗的经验说:“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渝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覈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也。” (《新乐府序》)语言浅显朴实,舒畅自然,内容真实可信,切中时弊,这种诗使人易懂、易唱、易传、易信,也就易感。如果把诗写得晦涩难懂,诘屈赘牙,华而不实,浮而见伪,那怎么能对时代和社会起作用呢!惠洪在《冷斋夜话》中说:“白乐天(居易)每作诗,令一老妪解之。问曰:‘解否?’妪曰‘解’则录之,‘不解’则易之。”这话未必完全据实,可是白诗写得浅白,有些确为老妪可解,却是事实。象《观刈麦》:“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傍。右手秉遗穗,左臀悬敝筐。听其相颐言,闻者为悲伤。家田辕税尽,拾此充饥肠。”通篇无难字辟词,无生冷典故,不故弄玄虚,不追繁逐采,说老妪能解是不过分,今天我们的小学和初一语文教材中还选了这首诗。由于内容和形式都为群众喜闻乐见,因而白诗流传很广。元稹在《白氏长庆集序》中说:“二十年间,禁省、观寺、邮候、墙壁之上无不书,王公、妾妇、牛童、马走之口无不道。至于缮写模勒街卖于市井,或持之以交酒茗者,处处皆是。”一九五九年十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工作人员在婼羌县米兰古城清理房屋遗址时,发现有坎曼尔“元和十五年抄”的自居易的《卖炭翁》,可见诗成(于元和十年)后没几年就迅速传入西域。朝鲜、日本人民也都很喜爱白诗。拥有的读者如此广泛,在古代诗人中是不多见的。“为时”、“为事”而作,要有不怕“得罪于文章”的胆略和勇气。抨击封建统治的*,揭露当权者的劣迹,描写人民群众的疾苦,抒发不平者的怨愤,这种戟刺时事、干预生活的作品,获得群众的广泛喜爱是很自然的。可是也正因为此,必然要遭到权贵的排斥和打击。白居易说他的诗在一些人中的反应:“凡闻仆《贺雨诗》,而众口笈笈,已谓非宜矣。闻仆《哭孔戡诗》,众面脉脉,尽不悦矣。闻《秦中吟》,则权豪贵近者相目而变色矣。闻乐进园寄足下诗,则执政柄者扼腕矣。闻《宿紫阁村》诗,则握军要者切齿矣。”由于讽劝皇帝改善人民生活,赞扬了个正直的不畏权势的官,居然就便一些人咬牙切齿,揎袖捋拳,说他是沽名钓誉,是诋毁攻击,是恶言讪谤,不一而足。白居易不仅因诗而受到诬蔑构陷,而且还被削职罢官。白居易的这《封与元九书》,就是在被贬谪到江州时写的。他于元和二年授翰林学士,三年改任为左拾遗,十年迁为东宫赞善大夫,接着被降为有职无权,地处偏僻的江州司马,做一个无事可做的闲官。他却并不因此而消沉,仍很乐观地说:“始得名于文章,终得罪于文章,亦其宜也。”当然,写风花雪月可以保身。书谀词谄语能够升官,可是心怀“兼济”之志、面向惨淡人生的白居易,则不惮获罪而坚持“为时”、“为事”而作。白居易强调“为时”、“为事”而作,突出了文学的社会作用,并不是降低对作品的艺术标准。他说是“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新乐府序》),“非求宫律高,不务文字奇,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 (《寄唐生》),“系于意,不系于文” (《新乐府序》),好象他无意于艺术上的追求。其实,这是他矫枉过正的偏激之言。他说:“仆常痛诗遭崩坏,忽忽愤发,或食辍哺、夜辍寝,不量才力,欲扶起之。”这是因为“大历(唐代宗年号,即766--779年——笔者)以还,诗格初变。开(元)、(天)宝深厚之气渐远渐离:风调相高,稍趋浮响” (《四库全书总目钱仲文集提要》)。白居易的主张,正是针对那种形式主义诗风而提出的。白居易虽强调诗的内容,但不是搞概念化、简单化。他提倡“辞质而径”、“言直而切”,是为了读者易懂、易感,并非不要形象思维,不讲究诗味诗趣。因为自居易深知“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韵协则言顺,言顺则声易入;类长则情见(现),情见则感易交”,他是深得艺术三昧的。他写作时决不轻率从事,敷衍成章。清人袁枚在《随园诗话》中说:“周元公曰,白香山诗似平易,观其间存遗稿,塗改甚多,竟有终篇不留一字者”。白居易自己也说他是“旧句时时改”的。白居易的诗作为一种流派,自有它存在的价值。人们并不因重杜甫的沉郁顿挫,而以他的清新爽利为轻;因爱李白的奇纵奔放,而以他的平实质朴为非;因私李贺的怪崛峭丽,而以他的素淡无华为鄙。白居易提倡讽渝诗,同时也不反对赞誉之作。因“刺”和“美”是问题的两个方面,只是表现的形态不同罢了。有人认为文学只要“美”不要“刺”,其实是形面上学的片面观点。白居易于《道州民》中,美臣遇明主,《牡丹芳》美天子忧农也,《骊宫高》美天子重惜人之财力也。如果要理解为巧妙地刺天子不忧农,不重惜人之财力也是未尝不可的。白居易终究是地主阶级的士大夫,他的“为时”、“为事”而作的主张没有能坚持下去。被贬谪江州之后,消极避世思想逐步占了上风,终于只能写些闲适诗、感伤诗,甚至艳体诗了。白居易为时、为事而作的作品琳瑯光灿,广播海内,而后的那些作品则黯然无光,不为人所道。这是封建时代诗人的一个悲剧,也是留给后人的一个教训。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07:42
唐朝的白居易响亮地提出了“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