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3:20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31 09:49
(一)设立人中至少有一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者至少有两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和场所。
(三)拟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中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取得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者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扩展资料: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意义:
1、社会工作机构是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体,坚持“助人自助”宗旨,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伦理规范,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开展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服务工作的非企业单位。
2、社工机构是吸纳社会工作人才的重要载体,是有效整合社会工作服务资源的重要渠道,是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重要阵地。
3、促进民办社工机构发展,对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预防和解决当前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推动*转变职能,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工作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31 09:50
根据《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
第九条 申请设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依照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
(一)设立人中至少有一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者至少有两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二)有自己的章程,章程应当明确以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为主要设立目的,并列明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具体业务范围;
(三)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拟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中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取得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者具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设立人可以向区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并按照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活动。未经依法登记的,不得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名义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活动。
扩展资料:
根据《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
第十条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将法人登记证书、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章程、年度报告等信息在其办公场所和相关信息发布平台公示,也可以通过网站、报刊、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有关服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向社会公开其年度审计报告。
接受社会捐赠、*资助或者承接财政资金购买服务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自接受捐赠、资助或者签订购买服务合同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前款规定的信息,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使用捐赠、资助以及履行财政资金购买服务合同的有关情况。
第十一条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二)采取编制虚假账目等方式骗取、挪用承接财政购买服务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金;
(三)组织、举行宗教活动;
(四)接受未依法办理代表机构登记或者临时活动备案的境外非*组织的委托、资助,代理或者变相代理境外非*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
(五)采取编造虚假信息、冒用他人资料等手段参与招投标、公益创投等活动;
(六)未经服务对象或者其监护人同意强行提供服务或者更换提供服务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
(七)虚构个案或者伪造小组、社区工作服务记录等资料;
(八)强迫服务对象接受捐赠、援助;
(九)未经服务对象或者其监护人同意,披露在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服务对象身份信息、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十)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31 09:50
1、注册民非企需要3万(区一级)到30万(市一级)的注册资金,需要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31 09:51
呵呵,好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