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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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0:49
我国根据国际惯例,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采用了国际上常用的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
1.住所标准住所通常指公民长期生活和活动的主要场所,住所分为永久性住所和习惯性住所。《民法通则》上规定的住所,通常是指永久性的住所,具有法律意义。经常性居住地则属于习惯性住所,它与永久性住所有时是一致的,有时又是不一致的。根据这种情况,我国税法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界定为“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可见,我国目前采用的住所标准实际是习惯性住所标准。采用这一标准,就把中、外籍人员,以及港、澳、台同胞与在境内居住的中国公民区别开来。
2.居住时间标准居住时间是指个人在一国境内实际居住的日数。各国以个人居住时间长短作为衡量居民与非居民的居住时间标准,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也采用了这一标准。我国规定的时间是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我国税法规定的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是判定居民身份的两个并列性标准,个人只要符合或达到其中任何一个标准,就可以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