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办公室工作职责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3:12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0 22:01
一、村卫生室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
(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
(三)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
(四)负责有关卫生资料的统计;
(五)其他职责。
二、工作职责
1、村卫生室必须承担所辖范围内的预防保健工作任务。按要求协助卫生院做好计划免疫相关工作,做好法定传染病的疫情登记和报告工作。
2、认真做好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和慢性病的防治、康复工作,做好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及时转诊危重病人,确保农民群众有病能得到及时诊治。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基础性服务工作。
3、积极协助村委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自我保健能力。
4、积极组织参与艾滋病、结核病、霍乱、非典、禽流感等重大疾病的防治活动。
5、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积极主动地协助上级卫生部门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6、配合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三、业务管理
1、根据相关文件通知要求统一规划建设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实行“四制、四统一”(即人员聘任制、工资制、养老保险金制和考核注册制,人员统一调配、业务统一考核、药品统一调拨、财务统一管理)管理。
2、村卫生室设置的诊疗科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科目设置应当以综合诊疗科、预防保健科、中医科等提供基本医疗保健的科目为主。村卫生室应当在许可的执业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不得设置手术室、制剂室、产房及病房,不得开展医学检验、放射及功能检查。
3、村卫生室开展诊疗、预防保健等业务活动,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努力提高医疗、预防保健工作质量,遏制、杜绝医疗事故发生。必须做到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依据、药品配送有凭证、疫情有报告。
4、卫生院要重点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财务、药品等方面的规范化监督管理。实行乡村医生每月例会制,例会内容主要是总结、布置工作,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相互交流信息。
5、卫生院必须严格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为村卫生室调拨药品,村卫生室不得超范围使用药物。严禁假冒伪劣药品进入村卫生室,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6、建立村卫生室转诊制度。村卫生室处理不了的病人,必须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因转诊不及时所造成的医疗纠纷和事故,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7、村卫生室必须接受区(市)疾控中心的消毒指导和消毒效果监测,监测频率每年不少于一次,监测项目为工作台、小型器械刀、剪、镊、钳、听诊器、血压计、止血带、床单、医护人员手套等,工作不配合或监测不合格者不得开展医疗活动。具体细则由区(市)卫生局制订。
8、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按时参加卫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未取得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资格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执业活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0 22:02
村卫生室,是一个村级单位的医疗机构,在以前有村卫生室、村卫生所、村医疗点等各种称呼。新医改以后,国家将村级医疗机构统一称为村卫生室。并将以前的村卫生室、村卫生所、村医疗点进行合并,形成了现在的每个行政村有一所标准化的村卫生室。
办公室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疾病诊疗技术规范,确保参合农民得到优质、价廉、方便、安全的医疗服务。
2、认真贯彻执行*、省、地、市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文件*的规定,做好合作医疗相关*、用药目录及规定不予补偿项目、补偿程序、月补偿公示等宣传工作,积极参加农合知识的培训,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和基本诊疗项目等有关规定,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原则,无自费药品,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3、热情接待参合农民,准确查验参合身份,及时为参合病人做好门诊登记,书写好门诊病历,准确、完整记录诊疗过程,按照病历管理及合作医疗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存病历、处方等资料。按规定向参合农民提供正规电脑医药费收据、电脑日清单、诊断证明。及时办理补偿兑付,并按规定时间向市合医局报送资料,建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病人补偿台账。
4、公开悬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点、村卫生室的标牌,设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投诉箱",指导参合农民准备补偿相关资料,在适当位置公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和基本药品目录、基本诊疗项目及住院补偿标准等相关程序。
5、统计和上报合作医疗有关的信息资料。
管理制度:
1、坚持文明行医,坚守工作岗位,病人随叫随到,及时诊治,耐心解答问题。做好门诊、出疹、转诊人次和发病情况的登记、汇总、积累、分析、保管和上报工作。
2、做好门诊病史书写,要求字迹清楚、文句通顺、内容完整、简练、正确。应用钢笔书写,病史记录做到"六全",即: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用药、签全名。
3、凡是有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显著位置注明过敏药物名称,没有使用病史卡的应建立疾病登记簿。
4、遇有疑难病例或诊断困难的疾病,应填写扼要病史,提出转诊要求。
5、认真做好基础资料上的保存、整理、积累工作。做到封面整洁、填写完整、清晰。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八册一账"登记。
6、严格合作医疗,健康保险制度的有关用药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