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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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0:24
印度种姓制度源于印度教,又称瓦尔纳制度,是在后期吠陀时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历史。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严的等级制度,并且种姓制度下的各等级世代相袭。这一制度将人分为四个等级,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
一张根据《梨俱吠陀·原人歌》所绘的瓦尔纳等级:婆罗门是原人的嘴、刹帝利是原人的双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罗是原人的脚。至于贱民,则被排除在原人的身体之外。
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
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解释宗教经典和祭神的特权以及享受奉献的权利,主教育,受众刹帝利,负责垄断文化教育和报道农时季节以及宗教话语解释权;
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婆罗门思想的受众,他们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主政军,负责守护婆罗门阶层生生世世;
第三等级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主商业;
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属于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饭的高级佣人和工匠组成,是人口最多的种姓。被认为低贱的职业。在种姓制度中,来自不同种姓的父母双方所生下的后代被称为杂种姓。
除四大种姓外,还有一种被排除在种姓外的人,即所谓“不可接受的贱民”,又称“达利特”。他们社会地位最低,最受歧视。种姓世袭,不易更改。社会地位高低、经济状况好坏,大多与种姓有关。尽管印度独立以来,已废除种姓制度,但几千年来种姓制度造成的种姓歧视在印度不少地区、尤其是农村仍相当严重。
扩展资料:
种姓制度是曾在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等国普遍存在的一种以血统论为基础的社会体系,其中以印度最为严重。又称贱籍制度(印地语:हिन्दू वर्ण व्यवस्था,英语:Caste system in India,或作印度卡斯特体系)。
种姓制度以统治阶层为中心,划分出许多以职业为基础的内婚制群体,即种姓。各种姓依所居地区不同而划分成许多次种姓,这些次种姓内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许多聚落种姓,这些聚落种姓最后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的氏族,如此层层相扣,整合成一套散布于整个印度次*的社会体系。
因此,种姓制度涵盖印度社会绝大多数的群体,并与印度的社会*、宇宙观、宗教与人际关系息息相关,可说是传统印度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与规范。
种姓制度最初是随雅利安人入侵印度而创立的社会制度。原本的种姓制度并非要划分阶级及人的高低贵贱,而是要确保本身雅利安人的执政权和保持各种工作都有一定的人数。然而随着马木留克、蒙兀尔等外来*教征服者统治印度,种姓制度为了政权需要经历过许多调整,并且在英属印度时期为符合殖民者需要,被固定、僵化,成为阶级森严的阶序体系。
由于该体系中的不平等与近代西方兴起的民主制度与*思想大相径庭,因此常被批评为反现代化的落后制度,甚至被视为妨碍印度社会进步的毒瘤。1947年印度脱离殖民体系独立后,种姓制度的法律地位正式被废除,各种种姓分类与歧视被视为非法,然而在实际社会运作与生活上,其仍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种姓制度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0:25
印度传统将人民分为四个种姓,也就是四个等级:一为婆罗门,即僧侣和教师;二是刹帝利,即武士、军人;三是吠舍,即商人、地主、牧主、放债者;四是农民,叫首陀罗。此外还有不配列入种姓的帕里阿,即贱民。贱民永远是卑下的,因为各种种姓间有着严格的界限,永远不能改变,一个人一生中只可能由于受惩罚被逐出种姓,成为贱民,而不可能改变为另一种种姓,而这种惩罚可能是与下级种姓的人通婚,或共餐,或亵渎宗教仪式。贱民自然永远没有抬头的日子,永远只能保持卑贱的身份,如:屠夫、制皮工人、鞋匠因为祖先曾用手触摸了“圣牛皮”,污秽了自己,便永远被严格地与其他人隔离开,生下来就注定只能终生从事祖先传下的“卑贱”工作,永远被看作“不可触摸者”。这些贱民永远没有资格喝泉中的甜水,只配喝污秽的臭水;不能进商店买东西,只能卑躬曲膝站在远处等别人将物品扔到你身上;永远不能进入法庭,永远没有资格入学,甚至贱民的影子投在一件食品上,那件食品便只能扔掉,他们比富人家的猫狗还要卑贱无数倍。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0:26
婆罗门 刹帝利 吠舍 首陀罗 这四个等级也是姓种姓制度以统治阶层为中心划分出许多以职业为的内婚制群体即中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