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8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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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8 02:54
1.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 逮捕 ,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 诉讼 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 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以上 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 羁押 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 变更强制措施 ,改用取保候审方法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 证据 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 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