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8 15:4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13:43
”*(永远)只有一个!”是日本动漫《名侦探柯南》中的主角工藤新一/江户川柯南常说的一句话。因为这个世界上总会产生着各种各样的纷争,面对着这些纷争,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互相指责对方在说假话,自己说的才是事情的*,
得到这样的*就,需要经过重重的分析,近日湖南株洲荷塘区*公开了一起案件的一审判决书,在诉讼前,双方就各自争执不下,一方说是老人在过马路的时候,小孩调皮推倒老人,要求赔偿17万,一方说,是帮助老人,并没有调皮,那么这件事情的*又是怎样的呢?
一、双方不一的陈述1、原告的陈述内容,
根据原告唐秋的陈述,2019年3月12日中午,89岁的唐秋准备坐轮椅独自横过马路时,恰巧被11岁的小浩看到。小浩出于顽皮,推着轮椅飞快地跑了起来,这一个顽皮的举动吓到了唐秋和旁边的行人。
唐秋多次要求小浩停下,路人也纷纷叫小浩停下来,最终小浩在一片指责声停了下来。当唐秋从轮椅上下来站起来后,小浩又推着轮椅玩了起来,在玩耍之中把唐秋给撞倒了。经家人送到医院之后,她在医院住了21天,被鉴定伤情已构成八级伤残。在同年的10月份唐秋将小浩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7.8万元。而这一说法遭到了小浩的否认。
2、被告的陈述内容,
而被告小浩说,当时自己是在去上学的路上,正好听到了唐秋发出的帮忙推她过马路的求助声,平时就喜欢助人为乐的小浩于是上前帮唐秋推轮椅,由于他一个人推不动,对面超市有一个工作人员帮助他一起推,从走路的石板路推到了马路对面。到了台阶处,也是唐秋自己起身扶着树,站起来后,小浩帮她把轮椅推上台阶,结果唐秋自己摔了,摔倒后,药店的老板还和小浩一起把她扶起来了,始终没有推倒她的行为。
二、事实的**工作人员接到此案之后,去往事发地点了解相关情况,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找到能够证明事发经过的相关证明人,同时向事发地点调取,摄像头的监控录像,结果却因为时间缘故,录像已经被覆盖,最终*根据双方的陈述,已经利害关系人的陈述、派出所出警的相关笔录,认定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小浩有推倒唐秋的行为。
而且*还认为,即使推定是小浩在帮唐秋推轮椅过程中不小心碰到了唐秋,也属于小浩在为唐秋提供救助过程中的接触。当时,唐秋行动不便,乘坐轮椅出行,身边无人陪护,小浩推其过马路,是一种助人为乐的救助行为,应予以鼓励。
小浩作为未成年人,在与唐秋接触过程中可能会因为没有经验给唐秋造成一定损害,但这属于救助行为所致,在没有证据证明小浩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该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不应评价为侵权行为。
助人为乐是中华的一个传统美德,救助在困难中的人,这是一个做人的基本准则,可是这一个基本的准则在“南京彭宇案” 之后似乎就成了一条红线,在扶或是不扶当或帮是不帮之间,许多人总是艰难的做着一些抉择,
如果选择去扶或者是帮助,在“南京彭宇案” 后又还有无数的类似案件发生过,甚至还有人自杀以证自己的清白,可是如果选择不扶或是不帮,似乎良知上又有些过之不去,而且要是这样做,就会让人心倒的更彻底,人心倒了是怎么都扶不起的来,那么这个社会的道德和良知又会在哪里?到底是坏人在变老还是坏人越来越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13:43
当时老太太坐轮椅要过马路,小孩看见了就去帮忙,但是由于方法不当,导致老人受伤,老人的家人向小孩索赔。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13:44
是老太太想讹钱,不是小孩推她,是她自己倒向地面,然后把责任怪到小男孩头上。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13:44
最终*根据双方的陈述,已经利害关系人的陈述、派出所出警的相关笔录,认定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小浩有推倒唐秋的行为。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13:45
就算是熊孩子的错,你受到伤害了,可以正常索赔,让孩子监护人加强孩子教育。可是索赔17万,有点过了,孩子犯错了,他应该一辈子来为你打工到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