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省工伤赔偿清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8 20:08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7 16:53
1、医药费:按*
2、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3、护理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计算,如是家属护理,则按家属实际减少收入计算
4、营养费:20—40/天×营养期限
5、交通费:按票据
6、住宿费:合理发生实际费用
7、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住院时间
8、物损费: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害的车辆、衣物、手机等损
9、鉴定费:凭票据
10、律师费:凭票据,参照《上海律师*收费指导价》
11、残疾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x元×20×伤残系数,农村:x元×20×伤残系数
61—75周岁城镇:x元×年限×系数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居民:x元×年限×系数
75周岁以上城镇:x元×5×系数,农村:x元×5×系数
12、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实用器具的合理标准计算
13、丧葬费:28152
14、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x元×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x元×年限(人均消费性支出)
15、死亡赔偿金:60周岁及其以下,城镇:877020,农村:384160
61—75周岁,城镇:x元×年限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农村:x元×年限
75周岁以上,城镇:219255,农村:96040
16、精神损失费:死亡50000,残疾50000×系数
17、死亡事故家属处理事故合理性支出赔偿三个亲属的一个月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