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7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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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20:12
如果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请假提前回家,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认定为工伤,争议不大。我们“举重以明轻”,说一下劳动者没有向用人单位请假擅自回家,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的问题。
一、现行的工伤保险规定:《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施行)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从这条法律规定来看,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险。劳动者擅自离岗,在不是上下班的时间内回家的路上,算是“在上下班途中”吗?其实,要想了解这一问题,只要熟知工伤保险法规的立法过程就明白了。
二、原来的工伤保险规定:《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996年施行)第八条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九)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大家有没有看出《试行办法》与《条例》对此种情况规定的区别?《试行办法》规定的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必经路线上”,新的《条例》只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并没有规定“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没有规定也就没有*,只要是合理的上班路上,都可以。
三、提前下班回家发生交通事故,也应当认定为工伤陈某为某企业员工,某日下午,陈某因家中有事在未向单位请假的前提下提前半小时下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后陈某主张按工伤赔偿损失。
《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并没有对上下班途中的概念作出明确解释,更没有将上下班途中限定为正常上下班途中。所以在理解这一概念时,应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出发,作出有利于受伤职工的解释。职工提前下班回家与正常下班后回家一样均属于下班,在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均属于“在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再者,职工提前下班的行为虽然违反了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但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能因违法单位规章制度而丧失工伤保险待遇。
综上,劳动者未请假的情况下早于正常下班时间回家,但其仍然是回家,发生车祸也是在其回家的途中,虽然违法了企业考勤制度,但对其仍可适用上述规定,认定为工伤。
结束语:法律如此规定,就是要更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虽说擅自离岗提前回家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劳动者不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最好不要擅自离岗回家,还是给用人单位请假为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是“四哥有说法”,欢迎关注!有法律问题大家可以留言,我会尽快回复大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20:13
不能吧,因为不是在上班的时候出的事故,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发生的事故,这个是劳动者自己下班后发生的,不能算工伤。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20:13
可以认定为工伤。因为法律规定员工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的应该认定为工伤。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20:14
我觉得不能,虽然是提前下班,但他也已经下班了,属于自己的自由时间,跟公司并没有多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