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要辞退员工要怎样补偿员工工资,有规定条例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7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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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21:47
亲亲,您好!工厂辞退员工的赔偿,要根据实际的工作年限来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经济补偿金的个税交纳情况
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对于工厂根据自己的实际运营情况需要辞退员工的,应当提前与员工协商沟通,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强行辞退和自愿辞职的不同赔偿标准,对于相关事项的认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处理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21:48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4种情况,你自己对照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你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规定的情形,没有与你协商一致解除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劳动合同法第41条(经济性裁员)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裁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预告解除、非因劳动者过错),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4、经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经济补偿金,N。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21:48
这个是有规定的,根据你工作时间长短来补偿的,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21:49
可以按照合同履行条例,一般是工资2-3倍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21:49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平均工资,超过半年算一年,不满半年算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