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7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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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6 21:47
法律分析:1、上年度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足6万,但平时预缴个人所得税的。
2、上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不一致。
4、没有任何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汇算清缴办理各项税前扣除。
5、年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税收优惠的。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
在年收入未达到6万时,可以根据预缴的情况申请退税处理。纳税人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请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即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