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8 08:06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7 18:54
等价性问题是*法系不纯正不作为犯理论的主流 ,其基本含义是以不作为方式实现的犯罪事实在违法价值上与作为相等。等价性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符合性的问题 ,其实质是犯罪构成事实的等价。等价性是构成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独立要件 ,其功能是明确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可罚范围 ,维护罪刑法定。等价性的判断 ,应当区别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类型分别进行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7 18:54
对此问题,刑法学界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持否定观点的德国学者考夫曼认为,不纯正不作为犯违反的是命令规范,而作为犯违反的禁止规范。既然不纯正不作为犯系不作为犯(而非作为犯),且其构成要件合致性以具备附加的构成要件要素——保证人地位为前提,比作为之构成要件要素多出一个“保证人地位”,则构成要件的构造与作为之构成要件构造迥然有别。不作为与作为的等价问题,因而不在于不作为是否以及在何种条件下得以实现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而在于不作为如何能实现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独立构成要件。但考夫曼认为命令作为的构成要件一即禁止不作为之“不作为构成要件”,加上保证人地位,即组成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在此“保证人地位”扮演等价要素的角色。借着不作为者的保证人身份,使得违反命令规范,与违反禁止规范具有相同的不法内涵、相同的罪责非难程度以及应罚性。基于不纯正不作为犯构成要件的独立性,考夫曼认为应于刑法分则个别规定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各种犯罪类型,此即著名的分则说——以分则规定不纯正不作为犯各种犯罪构成要件。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7 18:55
因为不具有等价性的不作为不能评价为相应的作为犯罪呀。比如你是*,路上看见歹徒杀人,但是你没有及时去救人导致被害人死亡,你有作为义务,作为能力,但是还不足以评价为故意杀人对吧?前面那些条件是把你这个行为定性为不作为行为,相当性是判断你的不作为行为是否成立相应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