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路边抱回来养的孩子算不算违反计划生育条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8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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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06:55
最简洁的解答:
1、根据你说的情况,你们当地应该是一孩*,在已经生育一孩后如果还要再收养一个,该子女应当计入家庭子女数,即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所以要征收社会抚养费(罚款)。如果不明白可以网上搜索你省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从而判定你叔叔是否属于违反*行为。
2、至于你说的罚款7万的疑问,参照其他地区一般的社会抚养费征收规定,处罚是要按夫妻双方分别处罚,如果按你所述的标准,采用高限处罚,双方征收,差不多就是7万了。当然,最放心的就是网上搜索你省的《#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其上有明确处罚标准。
3、还有关键一点,你叔叔家是否符合收养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都是不符合的。具体你可以咨询当地的民政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06:56
首先您捡养到这个孩子时你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将孩子交由*机关处理,而不是自行带回家中,现在您说您是从路边捡来的孩子已经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了,说句大实话,*或计生部门在没有证据证明这个孩子不是您(或者您的亲戚)所生育的时候,是哪一个部门也不能给您出具捡养证明的,他们只能认为出现在您家的子女就是您所生育的,因为您不符合生育二孩的条件,所以计生部门肯定要向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啦。
现在您可以试一试找到当天捡养孩子时的一些目击证人或者影像资料,通过*门将孩子送回儿童福利院,如果民政部门建议将孩子寄养在您家,您就可以办理到正规的寄养手续,也就可以顺利落户了,也不用缴纳社会抚养费了。应该注意的是,您已有一个子女了,根据《收养法》您是不符合收养条件的,所以您只能通过上述方法办理寄养手续。
您当地的农民人均收入11800元,如果3倍计算,对您夫妇应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公示应该是:
11800元×3倍×2人=70800元。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06:56
您好.一、不知您是哪个省的,首先请先参考您本省的<<计划生育条例>>.非法抱养根据计划生育相关法律的规定,应该计入本户子女个数。所以,社会抚养费是要征收的。
二、根据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根据以上条件,您叔叔这属于非法收养.并且根据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抱养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民政部门。
三、另外,因现在*门打击拐卖儿童行为,非法收养儿童的一律不落户口.从您说的情况来看,这可能是*门的统一行动.我们这里非法抱养也是不能落户口的.这种情况短时期内不会解限。所以不管计划生育部门处不处罚,短期内都不会落上户口。所以对孩子将来上学什么的,都是一个难题。也是找不找人能解决的。
所以根据以上情况,建议您叔叔把孩子抱去民政部门公示后送至孤儿院抚养。待符合条件的人收养。否则又罚款,又落不上户口,得不偿失。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06:57
1 办理手续是在收养方还是送养方所在地的民政局?
是在送养方所在地的民政局。《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 收养方除了计生办出具无子女及放弃生育证明、单位出具婚姻子女情况抚养能力等证明、医院出具无精神病、传染病证明,此外还要什么证明?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3 送养方必须向民政局出具什么证明?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六条规定:“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二)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机关出具的或 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4 送养方和收养方之间是否必须写个协议?
是可以订立收养协议,但不是必须的。友情提示一点,这样做确实是必要的,可以明确双方间的权利义务,省得以后出现不必要的争议。对此,我国《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
5 如何办理迁移户口?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