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07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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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10:03
是循吏根据地区农业发展的需要而拟出的具有强制执行的重农规约。如鹤峰州令为劝民蓄肥,立下乡约云:“为晓谕开池蓄粪事,今与居民约:限两月内,远近居民无论宅之傍后,家家开一蓄粪之池,摭以棘木。闲时捡拾人畜各粪及烂草火灰堆积池中……本县不时单骑验查,有两月后,并未开池蓄粪者,显系顽惰,大加责惩,决不姑宽,凛遵毋违,特示!”关于这类乡约文告,其内容已涉及到农业各领域,诸如开塘蓄水、植树、禁赌、戒讼等方面。这类乡约告示的共同特征就是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它是循吏在充分权衡利弊之后而制定出的规定,耳提面命,对扭转积习已久的不利于农业的习惯势力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除了上述所列的书面劝农形式之外,循吏还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别出心裁地想出一些劝农办法,以增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如赵宝德知新宁县“崇俭黜奢,尤重农桑,亲劝课,不事虚文。春夏之交,巡视陇亩,勤给酒食,惰必受笞。有惰农者,田塍不筑,笞之八,今名‘田曰八板丘,邑人每乐颂焉。”循吏这样壶酒勉勤,体罚戒惰的劝农方式能使农民产生近乎感恩的报偿欲。本来农民就有一种畏官心理,却得县官亲奉卮酒,安不感激涕零而尽力于田亩?“马前妇孺休惊避,要识官民本一家”。在这样亲切的犒劝声中,必然增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农事关键时刻起到了督促鼓劲作用。 明清时期的*回避制度,使得地方官不自觉地充当了农业文化传播的媒介。尤其当他们由中原农业发达地区到边远农业不发达地区任官,而其本人又热心农事,这样,他们不仅带去儒家的伦理文化,也带去了先进的农业技术。举例言:陈德荣,直隶安州人,雍正间,知贵州威宁州,上任伊始,即考察当地的地理、物产、民俗,认为“黔地山荒尤多,流民思垦,辄见阻挠,桑条肥沃,亦不知蚕缫之法,自非牧民者经营而劝率之,利不可得而兴也。”于是他“就邻省雇募种棉、织布、饲蚕、纺绩之人,择地试种,设局教习,转相仿效。”陈德荣在贵州推广农业技艺收获很大,“贵筑、贵阳、开州、威宁、余庆、施秉诸州、县报垦田至万六千亩,开野蚕山场百余所,比户机杼相闻。”张廷煌知陕西凤翔“赴乡村及邻属采买桑椹、募浙人依法下种,匝月得五十万株,建茧馆,编蚕政,治丝车。其妻复亲教民妇浴茧缫丝,上官效其法于他郡……。”
循吏们在推广农业技术过程中并非一呼而百应,而是颇费心机的。他们往往要亲自操作示范或者设立某种机构进行集体培训;又考虑到农民的经济基础薄弱,又为他们置办工具。循吏推广先进技术成就最显著的表现在动员妇女学习纺织方面,不仅推广了先进的技术,发展了生产,也对当地的风俗有一定的纯化作用。 灾荒是每个地方官都会遇到的难题,如何解决灾荒便成为地方官无法回避的课题。尽管明清各州县都设有常平仓和义仓,但其储集数量有限,而且朝廷对官仓管理相当严格,县官开仓放粮必须事先请示上级,乃至朝廷,但地方州县距京师遥远,常常朝廷批文送下,百姓已饿殍遍野。这时,那些体恤灾民的循吏,往往在自己职权内采取灵活措施,或开仓放粮,或截留漕粮,救灾应急。但救灾只能解决一时之急,兴修水利抗灾防灾才是循吏重农的旨归。关于循吏赈灾兴利的例子不胜枚举,现从方志中略择二例。侯国正官湘阴知县“雍正间连被水灾,饥民嗷嗷,国正力请于上官,开仓截漕,劝捐赈济,全活甚众,复督民筑堤以御水患,合邑赖之。”徐鸿逵,“授任县知县,甫至悉免各项税银,大兴学校,奖掖士类。后岁饥,捐俸煮粥,全活甚众。地有湖数百顷,建坝蓄泄成良稻田百余顷,民甚赖之。大中丞于成龙题曰:‘清官第一’”。
无疑,循吏组织的赈灾和兴修水利,其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厥功甚伟。全力救灾避免了饥民流离失所、转死沟壑的惨剧的发生;兴修水利对于灾后恢复生产和绸缪未来起了积极作用,过去受极“左”思想影响,认为兴修水利是人民劳动的结果,功劳不应算在*的头上。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如果没有地方官的组织和申请经费,单靠分散的农民主动来修缮水利设施是不可能的。因此,在兴修水利方面抹煞循吏的功绩是不符合历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