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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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23:20
成都单位缴费:单位参保缴费工资应当按员工上月工资如实申报。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低于缴费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按4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缴费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其它险种缴费基数低于缴费时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一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若单位按第一类人员(城镇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纳;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单位缴纳1.5%,个人缴纳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行业标准确认缴费比例,个人不缴纳。若单位按第二类人员(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2%,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纳;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单位缴纳1.5%,个人缴纳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行业标准确认缴费比例,个人不缴纳。若单位按第三类人员(非本市农村户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2%,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纳;失业单位缴纳1.5%,个人缴纳0.5%;工伤保险单位根据单位行业标准确认缴费比例,个人不缴纳;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为自愿缴费。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3 00:38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四川省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如下:用人单位需缴纳16%养老保险、0.6%失业保险、6.7%医疗保险、0.8%生育保险、0.8%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以及按行业基准费率缴纳的工伤保险,共计25%-26.325%;个人需缴纳8%养老保险、0.4%失业保险、2%医疗保险,共计10.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