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敬畏,让生命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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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17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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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30 00:25
对于人性,道德上的真正考验,根本性的考验,在于如何对待那些需要他怜悯的动物。然而在这方面,人类已经遭到了根本性的溃败,这溃败是如此地彻底,其他所有的败坏都由此而滋生。(米兰·昆德拉《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庄子)
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古诗十九首)
一生复能几,倏如流电惊。(晋·陶渊明)
天地无终极,人命若朝霞。( 三国·曹植)
三万六千日,夜夜当秉烛。白日何短短,百年若易海。( 唐·李白)
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未觉池塘春草梦,阶前梧叶已秋声。( 宋·朱熹)
为了解人生有多么短暂,一个人必须走过漫长的生活道路。(叔本华)
人只有献身于社会,才能找出那短暂而有风险的生命的意义。(爱因斯坦)
没有信仰,则没有名副其实的品行和生命;没有信仰,则没有名副其实的国土.。 (惠特曼)
为着追求光和热,人宁愿舍弃自己的生命。生命是可爱的。但寒冷的、寂寞的生,却不如轰轰烈烈的死。(巴金)
每个人身上都有一口泉眼,不断喷涌出生命、活力、爱情。如果不为它挖沟疏导,它就会把周围的土地变成沼泽。(马克·拉瑟福德)
只有自由才能给易逝的生命这朵鲜花赋上光艳和芳菲 威·柯珀
如果我的生命中没有智慧,它仅仅会黯然失色;如果我的生命中没有爱情,它就会毁灭。(亨利·德·蒙泰朗 )
爱情,只有情,可以使人敢于为所爱的人献出生命;这一点,不但男人能做到,而且女人也能做到。(柏拉图)
把千百万人的幸福和生命交由我们处置,这是一种特许,是一种挑战,看我们能否毫不留情地挥霍它们。(赫兹里特)
生命短促,只有美德能将它流传到遥远的后世。
我们每个人在内心深处都觉得,对于生命持一种无忧无虑的淡泊态度,将抵偿他自身的一切缺点。(威廉·詹姆斯)
为什么在我们年轻时我们面前的生命之路总是显得无比漫长?因为我们不得不找寻空间塞满我们无限的希望。(叔本华)
现在就是永恒。我就在永恒之中。……一句话,永恒就是现在,现在就是永恒;现在就是永恒的生命 (理·杰弗里斯 )
生命是一张美丽的网
当人类的目光伸向宇宙的时候,我们发现,触目所及的是一片无尽的荒凉。而当我们回首自己所居住的星球,则是一片五彩斑斓、生机盎然的景象,对于生活在陆地上的人类来讲,我们的周围是一片绿色的世界,而构成这绿色世界的,便是生生不息的亿万种生命——植物、动物、微生物,它们犹如一张美丽的网,在装点着这个荒凉的宇宙。
可是,60亿世界公民中,有几人时常意识到这一点?有几人在吃饭穿衣、劳作休闲的空隙里,感念过造化提供给我们的这一片美丽的花园?想到过要敬畏生命、爱惜自然,维护生命之网的长治久安?
人类开始了解自身对地球的消极影响,结果让人触目惊心:地球上已无一块净土,珠峰雪样中含汞含锰,大西洋底有铅铬沉积,南极企鹅体内含苯,北极云雾在加浓变酸——在这样的自然环境中,地球上每天有上百种生命灭绝……生命之网面临着巨大的人为灾难,地球人的生存已危如累卵。
1914年,苏格兰生物学家汤普逊率先提出了“生命之网”的概念。密歇根大学的伊文斯说,总有一天,我们的子孙会明白,和人一样,动物也有不可剥夺的权利。法国学者史怀泽更提出了“敬畏生命”这一全新的伦理价值观:当一个人把植物和动物的生命看得与他的生命同样重要的时候,他才是一个真正有道德的人。在海德格尔看来,人和动物植物一样,都是从属于大地和自然的,人不是自然和大地的主宰,而是他们的维护者,人应当学会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然而,在生存的压力之下,在贪婪的物欲甚嚣尘上的时候,伟人的呼声显得是那样的微弱。现在每天都有一百多个物种从地球上消失,另有145种哺乳动物、437种鸟类、69种两栖类、400多种无脊椎动物和250种植物正处在灭绝的边缘。残酷的现实让我们清醒,环境问题的实质,不是技术和经济问题,而是文化和价值取向问题,在于我们是否有一种对生命尊重的感情,那种“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感情。
其实,在正常情况下,自然界中新种的出现和老种的衰亡,速度大体上是一致的,但是人为的原因加速了物种的灭绝,由于每一个种都是大量遗传信息的贮藏者,所以每一个物种的灭绝都是生命之网的一个网眼的开裂,它给整个生命世界带来的危害难以估量。因为在复杂的生命系统中,我们难以测算,一个与人类的功利距离较远的物种的消失,将会给生命之网的最终消失带来什么。
有个叫西雅图的印第安人的酋长,曾说过一段发人深省的话,我愿意拿来献给每一个活着的生命,并作为此文的结尾:人类属于大地,但大地不属于人类。世界上万物都是相互关联的,就像血液把我们身体的各个部分连结在一起。生命之网并非人类所编织,人类不过是这个网络中的一根线,一个结。但人类可做的一切,最终会影响到这个网络,也影响到人类本身。
敬畏生命
弘一法师在圆寂前,再三叮嘱弟子把他的遗体装龛时,在龛的四个角下各垫上一个碗,碗中装水,以免蚂蚁虫子爬上遗体后在火化时被无辜烧死。好几次看弘一法师的传记,读到这个细节,总是为弘一法师对于生命深切的怜悯与敬畏之心所深深感动。
上高中的时候,我家后院的墙角里经常有大老鼠出来偷吃东西。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产生了一个残酷的想法,悄悄地躲在墙边,趁老鼠出来的时候,拿开水烫它。结果,一只大老鼠被滚烫的开水烫着后,惨叫着缩进了墙洞。我不知道它死了没有,但那时我并没意识到自己的残忍,因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在人类的心目中老鼠似乎有一千个应该死的理由。然而,引起我内心最大触动和自责的还是在两个月后:我在后院又看到了那只大老鼠,它还活着,只是全身都是被烫伤之后留下的白斑,可是最让人痛苦和不安的是,它居然还怀着小老鼠,腆着个大肚子,动作迟钝地在地上寻觅着食物。我无法表达我在那个时候的心情,我只觉得“生命”这个词在我的心中突然凸现得那么耀眼,我只觉得我曾经有过的行为是多么卑劣,这种感觉,在别人眼里也许会显得很可笑,但是对我来说,就是那个时候起,我逐渐地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和分量。
法国思想家史怀泽曾在《敬畏生命》一书写道:他在非洲志愿行医时,有一天黄昏,看到几只河马在河里与他们所乘的船并排而游,突然感悟到了生命的可爱和神圣。于是,“敬畏生命”的思想在他的心中蓦然产生,并且成了他此后努力倡导和不懈追求的事业。
其实,只有当我们拥有对于生命的敬畏之心时,世界才会在我们面前呈现出它的无限生机,我们才会时时处处感受到生命的高贵与美丽。地上搬家的小蚂蚁,春天枝头鸣唱的鸟儿,高原雪山脚下奔跑的羚羊,大海中戏水的鲸鱼等等,无不丰富了生命世界的底蕴。我们也会时时处处在体验中获得“鸢飞鱼跃,道无不在”的生命的顿悟与喜悦。
因此,每当读到那些关于生命的故事,我的心中总会深切地感受到生命无法承受之重,比如撒哈拉沙漠中,母骆驼为了使小骆驼喝到够不着的水潭里的水而纵身跳进潭中;老羚羊为了使小羚羊逃生而一个接着一个跳向悬崖,从而使小羚羊在它们即将下坠的刹那,以它们为跳板跳到对面的山头;一条鳝鱼在油锅中被煎时始终弓起中间的身子,只是为了保护腹中的鱼卵;一只母狼望着在猎人的陷阱中死去的小狼而在凄冷的月夜下呜咽嗥叫……其实,不仅仅只有人类才拥有生命神性的光辉。
有时候,我们敬畏生命,也是为了更爱人类自己。丰子恺曾劝告小孩子不要肆意用脚踩蚂蚁,不要肆意用火或用水去残害蚂蚁。他认为自己这样做不仅仅因为怜悯之心,更是怕小孩子的那一点点残忍心以后扩大开来,以至于驾着飞机、装着*去轰炸无辜的平民。
确实,我们敬畏地球上的一切生命,不仅仅是因为人类有怜悯之心,更因为它们的命运就是人类的命运:当它们被杀害殆尽时,人类就像最后的一块多米诺骨牌,接着倒下的也便是自己了。
(原载《散文》)
野性的生命
曾经,被电视上的《动物世界》深深地吸引着,虽然并不那么喜欢看电视(而它至今仍是经久不衰的热门节目)。喜欢它,并不是因为难得见到这些凶猛的大型野生动物的新鲜感,而是那在莽原旷野中,驰骋天地间的自由与彪悍,是那捍卫生命的勇猛搏斗和艰辛觅食的生命意志,是那份生命在我的独立、自尊和自信。
曾经见过一幅照片,并深深地为之而振奋。那是雪地里一双狼的眼睛,凝神注视着我,坚定、深邃、英气*人、摄人心魄。它积聚着强悍的力量,蓄势待发,随时攻击觅食或者反应攻击,捍卫自己生命的存在和尊严。
还见过一幅荒漠上奔腾的两匹斑马的照片,地面上扬起的尘土更突出了它们高昂着头仰天嘶鸣的奔放向上的气势;其雄浑壮阔与豪迈,在铅灰色的沉沉乌云的映衬下,越发地激荡人心,如同风尘古道上一首回肠荡气的战歌。
而这里是海拔五千多米的高寒缺氧地带,任何动物都可能因缺氧衰竭而亡,生命的存在极其艰难,但是它们依然凭借着对生存的强烈渴望和不屈的生命意志,大范围地迁徒,艰苦地寻找水源和草场,在充满危险的静谧中顽强地生活着,构成茫茫草原上跳动的生命旋律,成为美丽草原上的生命风景线。
欣赏,是有的。毕竟在城市中,生活在钢筋水泥构筑成的空间里,需要面临和应付工作中的压力以及人和人之间的竞争,是极其难得有机会见到野生动物的。尤其是大型野生动物;更不要说亲眼目睹并亲临感受那山林间、草原上、旷野中自由地纵横驰聘的英豪气度。
但更多的是,常常地被这种野性的*感染着;渴望如它们一样的盎然的生机勃勃,激扬奔放;聆听着它们强劲的生命节拍和旋律,在心灵深处荡起强烈的回应和信念,那可以追溯到原始人类时期与生俱来的对生命的真诚信仰,而终于领悟了生命。
正是由于自然界其他万物生灵(尤其是野生动物)的存在,才使人类在这个世界中不再孤独。野生动物不仅仅是人类的朋友,它们更是世界中与人类一样的平等的生命,有个性,有灵魂,更有张扬的*——为自己生命的尊严和追求奋斗拼搏的*。
自由、自信、奔放、激昂,生命本该如此。如果没有了野生动物,已经被文明越来越远的隔绝了自然的我们,又该从何、如何去欣赏生命的激扬,领悟生命的真谛呢?
对于自然而言,每一个生灵都是平等的、自由的,生命是充满*的。自然界充满了残酷的竞争:有骄傲的胜利,有惨烈的失败,更有无情的死亡;有甘甜,更有艰辛和苦难;但是无论如何,不能也不会没有生命的*。
自然竞争是残酷的、野性的,然而整个自然界是和谐的、完善的。人类来到世界,也是自然界的一个组成分子,向往野性,回归自然是人类内心深处埋藏着的本性。
约束自己,善待生灵,敬重生命,保护自然。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自己,地球也不只为人类而存在。
敬畏自然
人们常常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宣称要征服自然。这实在是太狂妄自大了,因为在大自然面前,人类永远只是一个天真幼稚的孩童,而他却要作自然的主人!他只是大自然机体上普通的一部分,正像一株小草只是她的普通一部分一样,有什么资格与自然对立!
如果说自然的智慧是大海,那么,人类的智慧就只是大海中的一个小水滴,虽然这个水滴也映照着大海,但毕竟不是大海。可是,人们却要用这滴水来代替大海。
看着人类这种肤浅的表现,大自然一定会窃窃私笑——就像母亲面对无知的孩子那样的笑。人类的作品飞上了太空,打开了一个个微观世界,于是人类就沾沾自喜,以为揭开了大自然的秘密。可是,在自然看来,人类上下翻飞的这片巨大空间,不过是咫尺之间而已,就如同鲲鹏看待鹪鹩一般,只是蓬蒿之间罢了。即使从人类自身智慧发展史的角度看,人类也没有理由过分自傲:人类的知识与其祖先相比诚然有了极大的进步,似乎有嘲笑古人的资本;可是,殊不知对于后人而言我们也是古人,一万年以后的人们也同样会嘲笑今天的我们,也许在他们看来,我们的科学观念完全错了,我们的航天器在他们眼中不过是个非常简单的儿童玩具。人类的认识史仿佛是纠错的历史,一代一代地纠正着前人的错误,于是当我们打开科学史的时候,就会发现科学史只是犯错误的历史。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和资格嘲笑古人、在大自然面前卖弄小聪明呢?
人类是大自然的模仿者,但他模仿得很拙劣。他发明了种种工具,挖掘出大自然用亿万年的时间积累下来的宝藏——煤碳、石油、天然气以及其他各种矿物质,人类为自己取得的这些成就而喜形于色,然而,谁能断言那些狼藉斑斑的矿坑不会是人类自掘的坟墓呢?谁能断言我们不是在走着一条通向死亡的路呢?
常言说:君子坦荡荡,小人常嘁嘁。智慧也是同样,小聪明是狂傲的,而大智慧却是谦逊的。人类的智慧决不是宇宙中唯一的智慧,也远不是最高的智慧,有什么资格傲慢呢?
在宇宙中,一定存在着就本质说远比我们的智慧要高得多的生物。因为,“我们”的太阳系只有四十多亿年的历史,就演化出了有智慧的生物;而宇宙至少已有二百亿年的历史了,在那些比我们更古老的星系里,一定早就演化出了更高级的生物。这些生物的智慧是我们所无法比拟的。也许,他们看我们,就像我们看蚂蚁一般,即使我们中的那些伟大人物,在他们看来也不过尔尔。大诗人蒲柏曾经有诗曰:
最近高天层上的人都在看
地上人的行动很离奇
有人发现了自然规律
居然做出这样的事体
他们在看我们的牛顿
好比我们在欣赏猢狲
我们的牛顿和爱因斯坦,在他们眼中顶多是个聪明的猴子。
人类的智慧与大自然的智慧相比实在是相形见绌。无论是令人厌恶的苍蝇蚊子,还是美丽可人的鲜花绿草;无论是令人望而生畏的星空,还是不值一提的灰尘,都是大自然精巧绝伦的艺术品,展示出大自然深邃、高超的智慧。大自然用“死”的物质创造出了这样丰富多采的生命,而人类却不能制造出一个哪怕是最简单的生物。就目前所知,人本身就是自然智慧的最高体现,是她最杰出的作品之一。人体共有一万亿多个细胞,这么多的细胞不仅能够相互协调,而且每个细胞都有着与众不同的特殊分工,每个细胞都有其特定的工作,绝对不会混淆,从而使整个人体处于高度有序的状态。在近百年的时间中,人体细胞尽管替换许多次,但这种秩序并不会改变。最不可思议的恐怕要数我们的大脑了,它使人有喜怒哀乐,还能够思维,能够理解、想象。大自然也很“懂得”美学原则,在创造每个事物以及我们身体的时候运用了各种美的规律,比如对称性、协调性等等,使人体、花朵等表现出难以形容的美。用尽人类的全部智慧,恐怕也难以造出这样的一个人来,让那一万亿个细胞协调工作,是人类的智慧所不能胜任的。
自然之所以创造出会思维的生物,也许是有深意的。在我看来,宇宙之所以创造智慧生物是“为了”进行自我认识,“为了”欣赏她自己壮丽无比的美。人是自然发展的高级阶段,人的智慧是宇宙智慧的高级形态,其高级之处仅在于他会思维、能够进行理解以及有自我意识。人的智慧与宇宙的智慧是同一智慧的不同阶段。宇宙或者说自然借我的眼睛来观看她自己,借我的嘴来表达她自己,说出她亿万年来想说而没有说出的话。从这个角度可以说,我的智慧即是自然的智慧,我对宇宙的认识即是宇宙对自己的认识,我思维即是宇宙在思维,我痛苦即是自然在痛苦,我欢笑即是宇宙在欢笑。所以,人仅有的一点小智慧也是大自然所赋予的,并不属于他自己所有,他只不过是宇宙自我认识的工具。因此,人对自然的种种误解,也许是自然对她自己的误解吧。
这样看来,我就只是宇宙机体上的一个部分,一个器官,就如同大脑是我们身体的一个器官一样,人与宇宙本来就是一体的。宇宙是一个大生命,而我只是这个大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让我们爱护自然就像爱护我们的身体一样吧。
谁说宇宙是没有生命的?宇宙是一个硕大无比的、永恒的生命,那永恒的运动、那演化的过程,不正是她生命力的体现吗?如果宇宙没有生命,怎么会从中开出灿烂的生命之花?这个宇宙到处都隐藏着生命,到处都有生命的萌芽,到处都有沉默的声音。你难道没有听到石头里也有生命的呐喊吗?你难道没有用心灵听到从那遥远的星系里传来的友好问候吗?
即使那些看起来死气沉沉的物质,也是宇宙生命的构成部分,也是生命的一种存在形式。那些高级的生命形态正是从这“死”的物质中产生的,换言之,包括我们人类在内的高级生命,只是物质的另一种存在方式。在物质中,有无数的生命在沉睡着,一旦出场的时间到了,它们就会从睡梦中醒来。
因此,人类并不孤独,在宇宙中处处是我们的弟兄。
因此,我们再也不应该把宇宙的其他部分看作只是我们征服的对象,再也不应该把其他生物仅仅看作我们的美味佳肴,而首先应该把它们看作是与我们平等的生命,看作是宇宙智慧的创造物,看作是宇宙之美的展示者,首先应该敬畏它们,就像敬畏我们自己一样。敬畏它们,就是敬畏宇宙,敬畏自然,就是敬畏我们自己。
万不得已要吃那些“低等”生物时,也要对它们讲人道或道德,就像我们对人本身要讲人道一样。当我们为了活命而吃其他生物时,不应当折磨它们,而应当让它们尽快地或尽可能让它们无痛苦地死去。在这方面,人类的食文化存在着大量极其残酷野蛮的行为。比如用油煎活鱼、喝活猴的脑子、烫活狗(把开水从狗嘴里灌进去,据说这样做出的狗肉最好吃)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它们也是一种生命,它们也有感觉、也有痛苦啊,假若有人这样来对待人类,我们会作何感想呢?
如果说吃其他生物是为了我们的生存,还情有可原的话,那么,人类的另一种行为则是绝对不可原谅的:有些人无缘无故地拈死蚂蚁或打死青蛙等动物,或是弄死植物,而这样做对他并没有任何好处。这是一种十分恶毒的行为。要知道,一只蚂蚁的生命,如同我们的生命一样,也只有一次,是不能死而复生的;要知道,它也有父母兄弟啊。如果有一种巨大的动物,视我们如同蚂蚁,把我们随意地拈来拈去,当我们的兄弟或父母外出的时候,被他拈死,再也没有回来,那时我们会怎样想呢?更为重要的是,你所拈死的,是宇宙历经几十亿年的时间才制造出来的一件艺术品!
几乎所有的宗教都教导人们要敬畏宇宙、敬畏生命,原因在于:宗教总是把万物看作是神秘的、不可理解的,看作是大自然智慧的体现,是神圣的,因而是值得我们深深敬畏的。佛教就教导人们不要杀生,即要敬畏生命。如果一个人能够做到善待生命、善待自然,那么,他不是佛,也离佛不远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0 00:26
(四)心存敬畏——易中天
现在,读书已经是一件很随意的事了。
所谓随意,就是说,读不读,怎么读,都随个人的愿意。当然,我这里说的不包括学文件、查资料、做学问、应付考试等等。在我看来,那叫学习,不叫读书。
读书在古人那里,是一件神圣的事情,至少曾经神圣过。特别虔诚的,或者读特别重要的书,还要斋戒沐浴,焚香净手,把几案擦干净了,铺上毡子毯子,才敢开卷。最起码,也得正襟危坐,恭恭敬敬、规规矩矩地“拜读”。拜读这词现在也用,但谁都知道那是当不得真的客气话。没有谁会对书鞠躬如也,反倒八成是随便翻翻,甚至压根儿没读过。
这也没什么不好。读书原本是读书人的一种生活方式,那就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吧!过去看外国电影,常见老外一觉醒来,脸也不洗,牙也不刷,坐在床上就吃起早饭来,心里很是不以为然。后来自己也觉得好笑。人家又没在你床上吃,关你什么事?同样,咱们一大早起来,抄起一本书就往厕所里跑,也用不着别人来说三道四。
但,随意归随意,一个真正的读书人,却总还得心存敬畏。
这份敬畏不是对某个人的,也不是对某本书的。一个人,哪怕他学问大得跟钱钟书似的,也没必要对他点头哈腰,人,无论贵贱贤愚,人格上都是平等的。然而对于人类的文明,以及那文明的传承方式和传承载体,却应该有恭敬之心。这也是一个民族有没有出息的标尺之一。日本人就懂得这一点。日本人,不管表面上如何狂妄,不可一世,口气大得让人反感,心底里却是保留着对某些东西的敬畏。在日本,一些国宝级的文物是必须跪下来看的。小泽征尔甚至说《二泉映月》是应该跪下来听的。中国人就不会说这句话。中国人只会对皇帝、对强权、对能够决定或改变自己命运的人(比如救苦救难的菩萨或明察秋毫的清官)下跪,决不会对一个什么瞎子拉的什么小曲下跪,何况那瞎子据说还“品行不端”!不把它弄到垃圾车上去做开道的声音,就不错了。
也许,这正是小日本能够一而再、再而三向全世界叫板的原因之一。
中国人也不是没有敬畏。农村里一直有“敬惜字纸”的习俗,读书人至少也知道敬畏孔孟。但前者是巫术的,就像怕鬼,怕符咒,怕妖法;后者则是功利的,就像小孩子怕大人,老鼠怕猫。因此,一旦孩子长大成了人,或者知道了世界上并没有鬼,就什么都不怕,什么都不放在眼里了。你看现在一些人,书没读两本,只要混得一两个头衔,大小是个人物,就什么人都敢说,什么事都敢讲,什么场子都敢上去练把式,和当年的“斗批改”有什么两样?这可真是耗子成了精,连猫都敢打!
不是说谁谁谁就批评不得,也不是说只有谁谁谁才有批评权。但搞批评毕竟不是开黄腔,总得要有一线底线。有底线才会有底气。这根底线就是“无知”,或者说,自知其无知,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敬畏。唯其敬畏,才要读书。我在《春来不是读书天》一文中说过,读书原本出于恐惧,对未知世界和陌生世界的恐惧。这恐惧只有敬畏才能战胜。——先是对鬼魂的敬畏,后来是对神灵的敬畏,最后是对真理的敬畏。对真理为什么要心存敬畏呢?因为真理是天下之公器。它不是哪个人发现的,不是哪个人的私有财产,也不掌握在哪个人手里,只存在于一代又一代人不懈的追求中,而且永远没有穷尽。心存敬畏,就是要明白,任何人都不是真理的化身,已知也不等于全知。和未知领域相比,我们其实知之甚少,没什么可狂妄的。
中国的学术界却似乎缺少这个传统。在中国古代的“圣贤”们看来,真理是可以穷尽的。岂止是可以穷尽,而且是已然穷尽。唐尧虞舜,文王周公,“先王之道备矣”。只要掌握了那一套,就是圣人,——人人皆可以为尧舜嘛!那么,我是尧舜我怕谁?即使当不成尧舜做不了博导,流氓总做得了吧?那么,我是流氓我怕谁?
没有了敬畏,也就没有了底线。除了怕强权、怕暴力,什么都不怕,还怕你几个读书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连只鸡都杀不死的,怕你这鸟!
一个什么都不在乎的人,也不可能真正在乎自己;一个什么都不怕的人,最后就什么都不是;而一个民族如果什么都不敬畏,那就不但难有长进,没准连家底都保不住。一提起帝国主义的掠夺,我们就义愤填膺,却不肯想想,我们自己又烧了多少毁了多少?就在前不久,那个定海古城,还不是说拆就拆了?胆大包天嘛!
更可怕的还是“建设性破坏”:一哄而上的“现代建筑”、形同垃圾的“城市雕塑”、言之无物的“学术成果”,铺天盖地都是。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毫无敬畏之心。什么房子都敢盖,什么房子都敢拆,什么人都敢画图纸,什么人都敢写文章,什么颠三倒四着三不着两的话都敢讲。只要白大褂一穿,也甭管什么人,都敢在病人身上动刀子。
当然,随便读完什么书,也都敢发议论。
还有什么,比这种无所顾忌更可怕呢?
因此我以为,一个人,一个读书人,一定要有所敬畏,哪怕你一不信神二不怕鬼,哪怕你站着撒尿躺着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