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印章和实体章的法律效力是一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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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17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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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5:03
传统的印章有相关的管理法规,而电子印章的相关管理法规尚未出台; 通过专控打印机将带有电子印章的电子文书打印在纸介质上时,其法律效力目前还只限于系统内部;只有通过电子签名/验证技术证明与电子印章相关联的电子文书是真实的,电子印章图像才被承认是有效的,否则电子印章不可显示或只能是一个没有法律效力的图片而已。电子印章早在中国的《电子签名法》颁布与实施之前就出现了,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传统办公模式逐渐向信息化办公模式转变,纸质文书的流转形式也随之向电子文书的流转形式转变;为能够在确保电子文书有效性的同时,也使得电子文书能与传统纸质文书具有相同的公信视觉效果,从而提出了电子印章的概念。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5:04
电子印章是当前电子签名技术中的一种重要形式,主要是将实体印章进行电子化,并对数字证书进行有效的绑定,能够起到良好的防抵赖效果。通过印章应用,能够将盖章者的身份、实体印章本身的相关情况和权威机构进行绑定,有效提升电子印章的认定性效果,使其具有更好的完整性、可靠性和有效性。
电子印章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主要是使用了数字签名、数字证书以及安全存储等技术,一个合法有效的电子印章中应该包含多种信息,并且还需要通过电子印章管理系统进行确认和认定。电子印章的产生,需要对签名证书信息进行有效的关联,针对印章持有者的信息进行认定,确认其中印章的用户属性信息,并附带相关的实物印章数字化的图片,同时还需要保证印章属性信息真实有效,最后同样需要进行数字签名确认。
实际上电子印章是作为电子签名的一种形式衍生出来的,只要电子签名有效,则与实体章是具备一样法律效力的。
电子签名是结合数据计算和密码解密等诸多技术的动作化体现。电子签名的出现,取缔了传统签名中因时间与空间界限导致的缺陷,是完善信息化技术的重要方法。随着信息化进程的加快,我国针对电子签名相继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电子签名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必须要符合以下条件:
(1)要求电子签名的制作数据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保证电子签名的可靠性;
(2)要保证电子签名的可控性,可控性是保证电子签名可靠的关键所在;
(3)需要保证电子签名的可监控性,保证电子签名有任何被改动的迹象都能够被签名持有者发现;
(4)需要保证电子签名文件的可靠性,已经经过电子签名的文件,一旦变动便不能保障电子签名的可靠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5:04
电子印章并不是电子化的印章图形,仅仅电子化的印章图形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本质上,所谓的电子印章是这个图形背后的技术支撑:数字证书、时间戳、电子存证等一系列依据法律法规设定的电子签名技术。
法律对有效电子印章有如下规定:《电子签名法》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可靠的电子签名”要求:
1.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 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 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 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除了满足可靠电子签名的要求,还要满足法律对电子合同原件形式及保存条件的要求。一般系统生成或电子邮件签署的电子合同证明力低,而且需要自己证明签名的真实性及未被篡改,举证复杂;契约锁提供的电子印章满足法律要求,举证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