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18 09:4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18:12
法律分析:应与药品供应链相关方建立纸质或电子可互操作的质量信息交换系统,以保证药品供应链质量安全可控,并为委托方药品召回提供支持。保证提供适当规模的储存配送场地空间,以便于药品物流安全操作。.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非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实行多仓协作向批发分销制转型的企业,其物流中心应具备药品现代物流必要设施设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七条 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保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第八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以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