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0-18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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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0 08:35
考核对象
四、六、八年级学生。
在每年各中小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基础上,将四、六、八年级测试结果计入中考。
2.伤、病小学生
学生因伤、病不能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须在各区规定时间内申请补测并办理手续。补测完成后,按照补测成绩赋分。
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不能在各区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测者,当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按0—59.9分等级标准进行赋分(5.5分);不办理手续者,成绩计0分。体育与健康知识考核按照普通学生*要求执行
九年级学生。
现场考试特殊考生
1.免考考生
第一类: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应当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现场考试以满分记录。
第二类:因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而长期免修体育课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考试,现场考试成绩按照总分(30分)的60%记录。
第三类:临时伤病不能参加现场考试的考生,现场考试成绩按照总分(30分)的60%记录。
免考考生需填写《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现场考试免考申请表》,经家长签字、学校医务人员和学校负责人初审后,报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定。
2.缓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