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和儿子争房子的继承权,法院会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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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17 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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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18:20
1、继母和儿子争房子的继承权,*会判给儿子。
本案中,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继承人按遗嘱进行继承。该房产是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那房产就是遗产。儿子拿了遗嘱出来,司法鉴定是真的,那只能说明遗嘱是真的。
故,丈夫遗留的房产由其儿子继承,继母没有继承权。
因为有遗嘱的存在,*只能按相关的证据来判决,房产归儿子所有,不可能改成2人共同拥有,否则就是违背事实和法律。故,此案中,不存在共有人的问题。
因为儿子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完全是可以要求其后母搬离。
2、法律依据: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18:20
不管是什么房子,只要是在你父亲的名下,并且是在再婚以前取得的都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你继母没有份额。在你父亲去世时,你父亲的财产有继承权的有你父亲的配偶和子女,配偶就是你继母,虽然她没有份额,但是还是 有 继承权的。子女包括形成抚养关系的养、继子女。在 本 案来 看 ,你 继母的 儿子有继承权。还有 ,你父亲房屋出租的租金 怎么看,虽然你继母没有房屋的份额,客观的 说 ,你们 也 没有房屋的份额,你们凭什么 要房屋的 租金呢?法律规定了房屋你 继母没有份额,那么房屋的收益是不是就 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呢 ?根据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属于共有财产。
所以,你父亲的遗产有5个人合理继承。如果有遗嘱就要遵照遗嘱,除非你能证明遗嘱是假的 .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18:21
具体要看该房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有遗嘱。
1、如果该房屋系父亲婚前个人财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该房屋应当由继母和儿子各自继承50%,如有遗嘱的则按遗嘱继承;
2、如果该房屋系父亲与继母的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该房屋的50%系继母所有,对父亲50%份额,由继母和儿子各自继承50%,如有遗嘱的,则父亲的50%,按遗嘱继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18:21
继母现在居住的那套房子应该由5个人继承。三个子女,继母,继子,因为继子实际有继父抚养,户口本上还是父子,享有继承权。
问题是就算这样分割了,作为夫妻,继母在那套房子里面有户口,如果在他出没有住房的话,那么她享有永久的居住权,不能因为离婚而把她强行赶走。比较麻烦的
另外由遗嘱的房产按照遗嘱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18:22
很麻烦的问题 太爷爷留下的房子继母应该没份 单位的房子继母和继子有继承权 你可以去咨询一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