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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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3 20:28
6000多首歌从KTV下架该公告是由我国唯一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发布的,要求KTV终端生产管理商和卡拉OK经营者在今年10月31日前实施,总共涉及6609部音乐电视作品。音乐版权保护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必须依法取得授权,否则要承担侵权责任。不过,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期,由于KTV经营者版权意识薄弱,卡拉OK行业成为侵犯著作权的重灾区。近年来随着版权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普及,向权利人支付版权使用费逐渐成为KTV行业的共识。尤其是2008年音集协成立后,积极代表音乐电视及音乐作品权利人进行维权,终结了卡拉OK经营者多年以来的免费午餐。不过,仍有一些KTV经营者心存侥幸,继续使用未经授权歌曲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前不久,著名创作歌手叶佳修针对海南16家KTV擅自使用自己的《外婆的澎湖湾》等44首歌曲提起诉讼,16家KTV被判赔24万元。同时,少数经营者对于版权保护存在认知误区,以为只要成为音集协会员并缴纳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就可以一劳永逸、高枕无忧。事实上,音集协只能代表自身的会员,以及受委托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就所授权的作品发放许可,非音集协或音著协管理的作品并不在许可范围内。对于这部分作品来说,如果未经权利人单独授权,KTV使用依然构成侵权行为。据介绍,今年以来音集协共协助缴费卡拉OK经营场所处理了千余起被诉侵权案件,涉案侵权音乐电视作品都不属于音集协管理。此次公告要求下架的6000多首音乐电视作品,权利人均非音集协会员。这一举措,是音集协依法行使著作权集体管理职责的体现,有助于从源头杜*权侵权现象,加强音像作品著作权保护。对于KTV生产商和经营者来说,6000多首歌曲下架与其说是硬性要求,不如说是善意提醒,告知存在的法律风险,敦促其自觉恪守法律,主动停止侵权。如果一些经营者拒不删除,很可能将面临诉讼赔偿,甚至不断被不同的权利人频繁提起侵权之诉。同时,主动要求KTV下架未授权歌曲,也充分展现了音集协作为音像权利人娘家的角色,有利于赢得广大音像组织和音乐人的支持与信任。目前,我国共有KTV企业2万多家,音像权利人要想维权靠单打独斗显然是不现实的。加入音集协的大家庭,对音乐作品进行集体管理,既可以保障自身的著作财产权价值,又能让自己的作品通过KTV广为传唱,可谓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