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17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7:13
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996年7月28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二十条 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单位或个人,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必须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质量相当的新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按下列标准一次性缴纳或补足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造地费:
(一)占用一级基本农田的,为征地补偿、补助费用总额的2倍;
(二)占用二级基本农田的,为征地补偿、补助费用总额的1倍;
(三)占用*基本农田的,为征地补偿、补助费用总额的0.5倍;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7: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