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11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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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1:52
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起诉,对基层*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上诉。《 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 诉讼 。对于一裁终局的案件,单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申请撤销。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经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