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护理人员误工费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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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11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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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27 21:03
1.交通事故护理人员误工费怎么算?
交通事故护理人员损失时间=损失时间*损失时间。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损失时间的赔偿。受害者是否负担得起是一个执法问题。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受害人可以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清单有哪些内容?
1.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药费、检查费、住院费、美容费等。,哪些要据实支付(病历、住院记录、转院、出院证明、药费单、用药清单、请*明等票据齐全),后续官司必须一起支付。
2.误工费:因伤残继续工作的,可以计算到伤残固定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可参照手速*所在的相同或类似行业上一年度员工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确定。
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从业人员的,按照同级前期护理报酬计算。直到受害人生活自理能力恢复,但最长时间不超过20年。(护理水平和数量需证明。)
5.伤残赔偿金:根据伤残程度或伤残等级,按上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按自失能之日起20年计算,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降低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人设备费用:餐具辅助设备按普通适用设备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因伤害有特殊需要,可根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更换期限和补偿期限。
7.丧葬费:按上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合计6个月。
8.死亡赔偿金:按照上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计算20年。但是,对于60岁以上的人,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被抚养人生活费: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上诉*所在地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计算。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收入来源的,按二十年计算。对于60岁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一年将降低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陪同人员因相互医疗、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用应基于官方账单;相关票据应当与就医的地点、时间、次数、频次一致。
11.住宿费:根据实际情况计算,但上限不应高于公务员到当地出差的标准。
12.必要的营养费用:根据受害者的残疾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财产直接损失:所有财产的直接损失。能修的就修,修不了的就折价补偿。
14.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15.伤残鉴定费:基于官方票据。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了很多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但在正常情况下,如果此类事故没有发生,受害者可以获得全部赔偿。对于交通事故后雇佣护理人员的人来说,虽然护理人员也有缺工的现象,但他们并不是事故的直接受害者,因此无法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