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了超过一年了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25 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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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55
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鉴定结论的,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定的等级低于实际的等级,对伤者不利。
2.对于损伤不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有些人认为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应在治疗终结即出院后马上进行,因为有些疾病随着时间推移,会导致伤残级别降低,甚至达不到伤残级别了,这是不对的,评残主要看的是你恢复的情况还有医治医院的病历等材料,与恢复时间无关。
3.对需要做第二次手术的伤者,第二次手术结束也就是体内没有钢板或者钢针才算是治疗完全结束,应该在第二次手术结束之后进行评残,否则没有评残资格。
另外按法律规定,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超过期限你会丧失胜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55
1 你们可以请求交警调解,交警调解程序比较简单,也比较快捷;交警调解不成就向*起诉;
2 如果你们一直在主张权利,也保留有证据,你们提出要求后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现在还不存在超过时效情况.
3 处理事情要果断,每次协商,应该有双方签字的会议纪要,达成什么共识,下次再解决什么,写清楚,避免每次重头开始,提高效率,也留有中断证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民法通则>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56
这个你不用担心,诉讼时效指的是伤者治疗终结也就是完全康复之日起来计算的,你病情是怎样的呢,有的情况是可以现在就调解处理完毕的,不用非等到你治疗完全康复的在处理,那样拖的时间很长,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56
赶快起诉吧,因为有保险肇事者一般不愿自己拿钱,1年时效是从治疗终结开始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1:57
你们应当按交通事故赔偿的规定来起诉,由*判决对方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