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1-26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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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0:54
起诉一个人没有他地址怎么办
起诉一个人没有他地址怎么办,在生活中大家应该都很关注关于法律的事情,法律有很多的作用和知识,起诉就是法律所提及的一个知识点,而大家都会去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那么起诉一个人没有他地址怎么办?
一、民事起诉不知道被告地址怎么办
1、如果在起诉前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的,不可以申请*调查,但可以委托律师到*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在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后,*就应该受理的。
2、*受理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无法正常送达的,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3、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在判决所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判决的,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至于钱是否能要回来,那要看以后的执行情况的,现在无法判断。
二、起诉应符合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原告是公民的,应出示身份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离婚案件还应提交结婚证,遗失结婚证的,必须由有关机关出具婚姻情况证书。
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企业代码证等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3、证明材料
提交与案件有关的票据、信函、文件、证书、证明、合同、鉴定结论、借据、字据等。必须出示证据原件,同时提交证据复印件。
1、当事人一方是公民,应记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邮编和联系电话;当事人一方是法人,应记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邮编和联系电话;
2、诉说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一、民事诉讼没有对方住址能起诉吗
可以的,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可以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起诉的时间可能会久一点,*也要核实被起诉人的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因此,你不需要提供详细的地址,大概的地址就可以了。*送达不到可以公告送达。
二、民事案件应向哪个*起诉
1、对一般的民事案件,应该向被告住所地*起诉;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向该单位所在地*起诉;如果被告是数个,可向任何一个被告所在区域的*起诉。
2、为了方便原告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下列三种案件,原告可向自己住所地*起诉,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向自己经常居住地*起诉:
①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②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③对正在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人提起的诉讼。
3、民事诉讼法还规定,对下列案件应向行为地或纠纷发生地的*起诉:
①对侵权行为,应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起诉;
②对合同纠纷,应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起诉;如果书面合同中已有协议,讲明发生纠纷要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者标的物所在地中的某一*起诉,只要这一协议不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则可以按协议的约定起诉;
③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发生的纠纷,应向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起诉,
④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诉讼,应向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起诉;
⑤因船舶碰撞或其他海事损害事故,为追索损害赔偿的诉讼,应向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起诉;
⑥对追索海难救助费用的诉讼,应当向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起诉。
如果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而不知道经常居住地地址或户籍地址的,可以带上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材料、您的身份证等)前往*开具补充材料告知书后到*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如对方未在该地办理居住证且该地并非其户籍所在地的,则需要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查询其身份信息。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起诉时,需要有明确的被告。从法律解释的解度来说,明确的被告包括以下三个条件:
(一)有明确的姓名、名称或者字号;
(二)原告起诉的*管内有明确的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
(三)与原告就本案(原告的请求当否)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是否受理原告的起诉,必须考察被告是否明确,应从被告的身份、住所地两个方面去审查。至于原告是否有证据证明其与被告之间存在某种法律关系,不是立案受理阶段实质审查的问题,而是审判阶段实体裁判的内容。
从比较法角度看,日本等程序法律发展程度较高的国家,都将原告是否有证据证明其与被告之间存在某种法律关系作为原告的实体权利能否保护的要件,而不作为原告的起诉是否成立的要件。
法官应实体审查原告提交的证据能否证明其与被告之间存在事实上或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一旦查实其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实体法律关系,其诉讼请求就不可能得以支持,应判决予以驳回。
如果在一个案件中有多名被告,当其中一名被告与原告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时,*应判决驳回原告对该被告的诉讼请求,而不是裁定驳回原告对该被告的起诉,以免在一个案件中出现判决驳回诉请和裁定驳回起诉的两种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