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撤销部门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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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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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8:12
公司裁剪部门属于公司内部管理措施,
可以与员工协商变更,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岗位的,
当岗位因公司需要消失时,
应与员工协商,
协商不一致的,
员工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应支付补偿金,
如果员工已经在新岗位报道并开始工作的,
法律上认定已经协商一致,
此时劳动者再以此理由辞职将得不到补偿金,
如果劳动合同中并未约定岗位或指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的,
劳动者据此辞职也得不到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