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土地被征用补偿款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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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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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21:34
流转土地被征用补偿款归原承包人。
一般农村的土地进行的是土地出租的情况,就是原承包人还是享有土地的承包权,但是将自己的经营权流转出去给受让人。实际上土地承包关系并未发生改变,所以土地被征收之后应该还是原承包人享有土地补偿的费用。实际情况下,承包人和受让人可以进行协商,承包人享又土地征收的赔偿,而受让人可以适当的减免土地流转的费用。
流转土地被征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该部分土地补偿费。
【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第三百三十八条 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第三百四十一条 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21:35
你好,一般情况下,地上附着物等应归所有者所有,而土地的补偿费等则是归原承包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