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06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3 12:01
展开3全部当事人雇佣月嫂的合同属于服务合同,不存在劳务关系,是平等的民事服务关系。不属于用人单位雇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具体要按你们签订的服务合同来确定,如果服务合同里没有规定月嫂休法定节假日,那么月嫂是不能享受法定节假日的。
月嫂的月工资也是按签订的合同规定来,合同规定了26个工作日,所以你只要按26个工作日来算工资就行。
扩展资料
当事人雇佣月嫂签订服务合同后,当事人和月嫂都应该履行服务合同的法律约束,具体如下:
1、自成立起,合同当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约束;
2、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3、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外,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书是一种法律文书,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书就是解决纠纷的根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护。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3 12:01
月嫂就是按照连续工作26天为一个完整的服务周期来算的,在市场上确实春节是按照三天三倍薪资或者休息6天来算的,但是2月份那个 有点过分了,另外法律上好像一般是服务合同关系,不享受这个三倍薪资的福利,但是市场上现在都是给这个加班福利的,如果你觉得有疙瘩,就按天结算吧,要不月嫂呆的也不舒服,你也不舒服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3 12:02
月嫂属于雇佣关系,因此,不适用劳动法律调整,更不适用劳动法律中的法定假日规定,不能享受法定假日工资的待遇。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3 12:02
任何劳动者都享有同等的法定节假日,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3 12:03
月嫂和雇主之间是雇佣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所以不享受法定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