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王夫之总结和发展了中国传统的朴素唯物论和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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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8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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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8 18:57
1.关于物质的本源:王夫之在本体论方面,王夫之发展了张载“知太虚即气则无’’无’’”的思想,对“气”范畴给以新的哲学规定,对理气关系、道器关系问题,进行了较深入的理论探讨,作了明确的唯物主*释. 他认为,整个宇宙除了“气”,更无他物.他还指出“气”只有聚散、往来而没有增减、生灭,所谓有无、虚实等,都只有“气”的聚散、往来、屈伸的运动形态.他按当时科学发展水平,举例论证“气”的永恒不灭性,认为这种永恒无限的“气”乃是一种实体,并提出“太虚,一实者也”,“充满两间,皆一实之府”等命题,力图对物质世界最根本的属性进行更高的哲学抽象.他把“诚”训为“实有”,以真实无妄的“实有”来概括物质世界的最一般属性.他还认为,客观世界万事万物的本质和现象都是客观实在的,“从其用而知其体之有”,“日观化而渐得其原”,可以通过认识各种物质现象而概括出它们的共同本质.从而否定了唯心主义空无本体的虚构.
2.关于物质与意识的关系:在理气关系问题上,王夫之坚持“理依于气”的气本论,驳斥了程朱理学以理为本的观点.他强调王夫之故居“气”是阴阳变化的实体,理乃是变化过程所呈现出的规律性.理是气之理,理外没有虚托孤立的理.从而批判了从周敦颐到朱熹所坚持的气外求理的唯心主义理论.王夫之结合对“统心、性、天于理”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的批判,强调指出:“盖言心言性,言天言理,俱必在气上说,若无气处,则俱无也.”明确地坚持了唯物主义的气本论.
王夫之坚持“无其器则无其道”、“尽器则道在其中”的唯物主义道器观,系统地驳斥了割裂、颠倒道器关系的唯心主义思想.他给传统道与器范畴以新的解释,认为“形而上”的“道”与“形而下”的“器”所标志的一般(共同本质、普遍规律)和个别(具体事物及其特殊规律),两者是“统此一物”的两个方面,是不能分离的.他提出“天下惟器而已矣”的命题,肯定宇宙间一切事物都是具体的存在,任何具体事物都具有特殊本质,又具有同类事物的共同本质,“道者器之道”,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终无有虚悬孤致之道”.犹如没有车马便没有御道,没有牢醯、璧币、钟磬、管弦便没有礼乐之道一样.他明确指出,在器之外、器之先安置一个“无形之上”的精神本体,乃是一种谬说.他通过论证“道”对于“器”的依存性,得出了“据器而道存,离器而道毁”的结论,驳斥了“理在事先”、王夫之故居“道本器末”的观点.王夫之的唯物主义是中国古代唯物主义思想的发展顶峰.
3.关于发展观:在发展观方面,王夫之综合以往丰富的认识成果,并对自己所面对的复杂的社会矛盾运动进行哲学概括,对中国古代辩证法的理论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王夫之把事物运动变化的原因,明确地归结为事物内部的矛盾性,认为“万殊之生,因乎二气”.他在张载“一物两体”学说的基础上开展了他的矛盾观,提出“乾坤并建”,“阴阳不孤行于天地之间”,肯定矛盾的普遍性.对于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关系,他进一步分析指出,任何矛盾都是相反相成的,一方面“必相反而相为仇”,这是排斥关系;另一方面“相反而固会其通”,这是同一关系.这两重关系,不可分割,“合二以一者,就分一为二之所固有”.但他更强调“由两而见一”,认为矛盾双方绝非截然分开,而是“反者有不反者存”.按他的分析,“阴阳者,恒通而未必相薄,薄者其不常矣”.矛盾双方互相*迫、激烈搏斗的状态是“反常”的,而互相联合、贯通,保持同一性状态才是“正常”的.在他看来矛盾是相互转化的,有时会发生突变,但在更多的情况下,转化是在不断往复、消长中保持某种动态平衡而实现的.王夫之的辩证发展观,尤其是他的矛盾学说,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但他过分强调矛盾的同一性,则是时代给予他的局限.
4.关于认识论以及实践的观点:王夫之利用和改造了佛教哲学的“能、所”范畴,对认识活动中的主体和客体、主观认识能力和客观认识对象加以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强调“所不在内”,“必实有其体”和“能不在外”、“必实有其用”,二者不容混淆、颠倒.他认为“能”和“所”的关系,只能是“因所以发能”,“能必副其所”,主观认周易外传--王夫之著作识由客观对象的引发而产生,客观是第一性的,主观是客观的副本.从而抓住了认识论的核心问题,表述了反映论的基本原则.据此,他批判了沿袭佛教的陆王心学“消所以入能”、“以能为所”的观点,并揭露其内在矛盾,认为:“惟心惟识之说,抑矛盾自攻而不足以立.”他对“惟心惟识之说”的批判,并非简单否定,而是在否定心学唯心论夸大主观精神作用的同时,吸取和改造其中的某些思辨内容,如把认识对象规定为“境之俟用者”,把人的认识能力规定为“用之加乎境而有功者”,注意到人的认识的能动性.在知行关系问题上,他力图全面清算“离行以为知”的认识路线,注意总结程朱学派与陆王学派长期争鸣的思想成果,在理论上强调“行”在认识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得出了“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的重要结论.他以知源于行、力行而后有真知为根据,论证行是知的基础和动力,行包括知,统率知.同时,他仍强调“知行相资以为用”.王夫之进一步提出“知之尽,则实践之”的命题,认为“可竭者天也,竭之者人也.人有可竭之成能,故天之所死,犹将生之;天之所愚,犹将哲之;天之所无,犹将有之;天之所乱,犹将治之.”人可以在改造自然、社会和自我的实践中,发挥重大作用.这种富于进取精神的朴素实践观,是王夫之认识论的精华.
5.关于历史观:王夫之在历史观方面系统批判了历代史学中弥漫着的神学史观和复古谬论,把对当时湘桂少数民族生活的实地观察与历史文献研究结合起来,大胆地打破美化三代古史的迷信,驳斥了“泥古薄今”的观点,阐明了人类历史由野蛮到文明的进化过程.依据他“理依于气”、“道器相须”的一贯思想,提出了“理势相成”的历史规律论和“即民见天”的历史动力论. 王夫之反对在历史运动之外谈论“天命”、“神道”、“道统”主宰历史,主张从历史本身去探索其固有的规律,“只在势之必然处见理”.他说的“势”,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现实过程,“理”,是体现于历史现实过程中的规律性.他肯定理势相成,“理”、“势”不可分,理有顺逆之别,势有可否之分.人们的历史实践有各种复杂情况,形成历史事变的复杂性,应当“推其所以然之由,辨别不尽然之实”,从“理成势”和“势成理”等多方面去探讨,才能阐明人类史的必然趋势和内在规律. 王夫之沿用传统范畴,把“天”看作支配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但用“理势合一”来规定“天”的内涵.他进一步利用“天视听自我民视听”等古老命题,把“天”直接归结为“人之所同然者”,“民心之大同者”,赋予“天”以现实的客观内容.因而在肯定人民的“视听”、“聪明”、“好恶”、“德怨”、“莫不有理”的前提下,为强调必须“畏民”、“重民”而提出了“即民以见天”、“举天而属之民”,意识到了民心向背的巨大历史作用.
6.总而言之,王夫之的思想也是明清时期儒学的新发展.这是肯定的,他也是儒学的产物.但是他冲破了理学的唯心的牢笼.准确来说,具有一定的辩证法思想,是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