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长治市直事业单位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12-06 06:55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5:27
参考2015年长治市直事业单位公告报名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现仍在职) 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设岗位。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期。